华东院编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4 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
4.1 消火栓给水系统
4.1.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域和建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1 居住人数大于或等于500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
或建筑物大于2层的居住区和居住建筑;
2 公共建筑;
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4.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民用建筑物内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 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2 体积大于5000m3
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医院建筑(含病房楼、门急诊楼、医技楼)、图书馆建筑(含书库)、综合楼、商住楼、公寓式办公楼、租赁式公寓、餐饮业、科研楼(含实验楼)等;
3 大于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会所、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
4 特等或甲级剧场、大于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等和大于12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体育馆等;
5 8层及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6 大于6层的底部设有商场或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7 大于6层的塔式、单元式学生公寓;
8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平时或战时作电影院和礼堂使用的人防工程;
9 独立建造的总体积大于5000m3的商业建筑;
注: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商业建筑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且商业单元的建筑面积均不大于1000m2时,可在室外设置消火栓箱。
10 停车数大于5辆的汽车库和大于2车位的修车库。
4.1.3 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4.1.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
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他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2.1 居住建筑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湿式系统:
1 当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隔墙时,住宅的所有部位;
2 超高层的或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含学生公寓)的所有部位。
4.2.2 除4.2.1条外的居住建筑,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1 超高层住宅或平均每套户室的建筑面积大于150 m2的高层住宅,其公共部位;
2 不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的高层租赁式公寓(含学生公寓),其公共部位及其库房; 3 3层及3层以上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其走道、居民住户门口、公用厨房、楼梯间及其他公共部位。
4.2.3 办公建筑、公寓式办公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图书馆、书库、科研楼、档案楼、教学楼等公共建筑,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湿式系统: 1 当其为高层建筑(公寓式办公楼和教学楼除外)或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时,其建筑及裙房的所有部位; 2 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层公寓式办公楼和教学楼,其建筑及裙房的所有部位; 3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的多层办公区域的办公室和公共部位;
4 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邮袋库、市级邮政楼的信函和包裹分检间及邮袋库。
4.2.4 办公建筑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