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院编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前言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1)是一部总结地方特点、适用于上海民用建筑的水灭火系统设计的规范。该《规程》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工程设计应用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消防工程中水灭火系统的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提高了可靠的技术支持,也为消防工程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水灭火技术加速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第432号文的通知,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消防局、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对原《规程》进行修订。
本规程的修编,结合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的修订,协调了上海消防局近年来颁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总结了本规程使用以来设计、审图以及消防建审和验收所反映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本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校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修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业建筑参照本规程执行的内容;
2.完善了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充实了大空间中水灭火的设置要求;
3.针对民用建筑大空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进行调整和补充;
4.增加了局部应用系统和大空间自动水灭火装置的设计要求; 5.协调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完善了有关章节的技术内容; 6.调整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编写方式。 本规程共分十章和四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总体消防给水、室内消防给水、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消防排水和管材及管路附件、附
属特殊建筑的灭火系统设置等。
本《规程》在修编过程中,得到了市建委和主、参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得到了众多专家的建议和热诚帮助。由于经验和水平有限,本《规程》难免还有不足之处。各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告知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邮政编码200002),以使本《规程》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供下次修编时参考。
原《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潘德琦 杨 琦 姜文源 曾 杰
张 淼 王凤石 冯旭东 朱 鸣
《规程》修编的主要修编单位、参加修编单位、主要修订人: 主要修编单位: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加修编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修订人:冯旭东 杨 琦 曾 杰 潘德琦
姜文源 朱 鸣 王凤石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七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