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院编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电视塔除外)。
6.4 水力计算
6.4.1 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当采用消防用水与生活、生产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时,给水总管道的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的规定。
6.4.2 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本规程5.2节和6. 2节的规定。 6.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每个喷头出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K(10P)0.5 (6.4.3) 式中 q──喷头流量(L/min);
P──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K──喷头流量特性系数。
注:1.当喷头公称直径为15mm时,K=80。
2.当选用不同口径的喷头时,K值应根据产品的特性确定。 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计算确定。
6.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宜按最不利位置作用面积喷水强度计算。作用面积宜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当采用长方形布置时,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边长宜不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倍。
注:1.仅在走道设置单排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按本规程中的第6.2.11条确定。
2.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按每个设计喷水区域内的全部喷头同时开启喷水计算。
6.4.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任意4只喷头围合范围内的平均喷水强度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不应小于本规程表6.2.6规定的设计喷水强度数值的85%;
2 严重危险级不应小于本规程表6.2.6规定的设计喷水强度的数值。 6.4.6 仅在走廊设置喷头的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中Ⅰ危险级的有关规定计算。
6.4.7 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QS=1.15~1.30QL (6.4.7) 式中 QS──系统设计流量(L/s);
QL──设计喷水强度与作用面积的乘积(L/s)。
6.4.8 严重危险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n
Qs=∑qi (6.4.8)
i=1
式中 qi ──最不利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n──系统最不利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量。
6.4.9 消火栓给水系统中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不宜大于5m/s。必要时配水支管内的水流速度可大于5m/s,但不应大于10m/s。 6.4.10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i=0.0000107V2
dj
1.3
(6.4.10)
式中 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Pa/m); V──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管道计算内径(m)。取值应按管道的内径减1mm确定。 6.4.11 消防给水系统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管道长度法计算或采用管网沿程水头损失的百分数方法计算。管网局部水头损失的百分数可按下列数据选用:
1 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或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20%; 2 消火栓给水系统管网为10%;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为20%。
6.4.12 室外、室内的消防水压应符合本规程第5.3节和本规程第6.3节的规定。
6.4.13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中消防泵的扬程或系统入口的给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Σhx+Hxh+0.01Zx-hc (6.4.13)
式中 H──消防泵或系统的给水压力(MPa);
Σhx──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的 总和(MPa);
Hxh──室内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MPa),可查本规程表6.3.2; Zx──最不利点处室内消火栓栓口中心线与消防泵吸水的消防水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