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情况介绍,对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将发展对象全套材料及党支部审查意见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7. 党委预审。党委指定专人或业务部门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且情况清楚,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且反映良好,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必要时,可查阅本人档案,听取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经单位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形成书面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预审合格的,同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委一般应在接到材料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8. 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9.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