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等。设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议。上级党委接到备案材料后指定专人或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审查,主要看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等,形成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及时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做好有关人员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12. 指定培养联系人。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内生活经验丰富、先锋模范作用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季度了解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状态,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的表现,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13. 党支部培养教育。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实际,采取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方法,有计划、有针对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史国史新疆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新疆形势任务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