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面,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49.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0.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发展的党员不予承认。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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