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42.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形。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2)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3)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4)不履行党员义务, 或思想落后、觉悟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5)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纠正的;(6)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严重错误的;(7)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8)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9)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43. 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会议主要程序:(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支部说明有关问题;(2)党小组负责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