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的正式党员,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3. 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结论性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对象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节以及组织上的认定结论,同时注明是本人主动说清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他人检举的;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和尚未弄清楚的问题或疑点;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24. 严把政治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审查不合格,不能发展入党。(1)不具备共产主义觉悟,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宗教,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