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垃圾、杂物或高空抛物;
5、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它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8、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等共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9、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10、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等:
11、践踏、占用公共绿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12、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蓬及花架等其它结构,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
13、使用电梯时超载及运载粗重物品,在轿箱内吸烟、张贴、涂画或划伤内壁;
14、制造或发出损害人体的气味以及做出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行为;
15、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或安装独立天线:
16、以任何方式干涉或影响物业公司对【宏达·世纪锦城】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7、在公共区域设立神位、燃烛、烧纸、焚香,举行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并影响社区宁静、祥和的庆典、联欢会等;
18、社区所有的公共绿地、绿化带、公共连廊的景观设计为统一建设,业主不得自行对其进行破坏、变更或改动。
19、与业主所购房屋毗连的花园,业主可依法行使地役权进行合理使用,但不得侵犯或妨碍其他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业主在花园绿化建设中,应遵照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绿化,不得改变花园的用途或隔离方式,不得损坏花园里的公共设施和树木,不得侵占小区的公共绿地,也不得在花园内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或做硬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