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知识学习
7、GMP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可以概括为湿件、硬件、软件。湿件指人员,硬件指厂房、设施与设备,软件指组织、制度、工艺、操作、卫生标准、记录、教育等管理规定。
(1)人员: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GMP知识培训;
(2)厂房设施要符合GMP洁净级别要求,生产药品时必须在洁净区内生产,使用的生产设备要求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设备易清洁,不得与药品发生任何变化(一般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3)软件:必需制订完善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记录凭证类文件,它包括了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物料、验证、销售、厂房、净化系统、行政、卫生、培训等各方面。
8、药品有哪些特殊性?
答:药品具有以下特殊性:种类复杂性、医用专属性、质量严格性、生产规范性、使用两重性、审批科学性、检验专业性、使用时效性、效益无价性。
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版)共几章几条,何时施行?
答:共十四章、八十八条,GMP自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施行。
10、《药品管理法》共几章几条,何时施行?
答:《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由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共十一章,六十条,1985年7月1日施行;2001年2月28日经九届人大二十次会议修订,改为十章,一百零六条,新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1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2、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