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知识学习
(4)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5)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6)挑拣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他药材。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清洗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准露天干燥,必须在洁净的炕房、烘箱或干燥设备中干燥。
药品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
64、批包装记录的内容是什么?
答: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包括:
(1)批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
(2)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
(3)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
(4)已包装产品的数量;
(5)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
(6)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
(7)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65、如何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是什么?
答:每批药品的第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并附有清场合格证。包装工序的清场记录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入本次的生产记录内,副本入下一班的批记录内。其他各工序只填一份清场记录。
66、批的划分原则什么?
答:(1)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如采用分次混合,经验证,在规定限度内所生产一定数量的均质产品为一批;5K
(2)液体制剂:注射液、口服液、膏滋、浸膏、流浸膏等灌装(封)前经同一台混合设备最后一次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