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书档案立卷工作完结后,直接存入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3.财会档案应在翌年(注:再翌年即相隔一年)由财会人员移交入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基建档案待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即整理,整理合格后,及时移交存入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5.声像档案应在一次结束后,将应归档的声像档案材料交档案室,由档案工作人员统一整理,集中管理。
6.特殊档案的交接工作应及时进行,防止散失。 档案销毁制度
1.销毁档案是一项极严肃认真的、非常细致的工作,销毁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
2.对鉴定后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由一人销毁,二人监销,三人均在“××档案销毁报告”上签字。
3.销毁档案的方法有两种,可根据销毁档案的多少灵活处理。销毁档案量较多时可采取“纸浆法”,由销毁档案的销毁人和监销人护送档案去纸厂,必须待档案全部打成纸浆后,三人方可离开现场;销毁档案较少时,可采取“烧毁法”,指定地点,必须待全部档案烧成灰烬时,三人方可离开现场。
4.销毁档案的报告和清册,应装订存入全宗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