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教案
(Economic Law)
制定单位:法学院 制定人:何新容 审 核 人:罗欢平 编写时间:2011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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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信息
学分:3 课时:48
使用专业及班级:非法学专业本科生
二、教学设计
1、教学方式:本课程既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又要运用实践教学方式,如案例讨论等。
2、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表现和期末考试。平时表现的评价主要基于课堂表现(包括到课情况、课堂演讲或讨论环节等)和平时作业完成情况;期末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3、教学重点与难点:本课程主要通过教学,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调整现代企业制度组织管理关系的企业法、公司法和破产法;了解和掌握协调各类市场主体活动的合同法;了解和掌握调整市场管理关系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解、掌握工业产权的概念、性质及其法律保护。
4、与其他课程重复交叉内容的处理办法:简略提示,并分析交叉重复的知识点在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知识体系中的不同地位。
三、教学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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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方式及比例
考核包括平时与期末,平时成绩的评价来源于到课情况、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等,占40%;期末考察为闭卷考试,占60%。
五、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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