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工作执法风险预防手册(3)

2025-06-29

李某收了好处费,但那应该算是民事中的不当得利,而不能算是刑法中的受贿?。随后,李某也表示同意自己辩护律师的意见,称?我没罪,我只是帮忙,我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防范建议】1.税源管理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日常检查,一是对消失的、不存在的纳税人,要及时查找原因,确因停业或不经营的,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注销或非正常户认定;二是对已注销税务登记但银行账户仍存在的纳税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注销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2.要防止企业利用注销登记偷逃税款,在注销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其税款、罚款、滞纳金是否结清,发票、税务登记证是否缴销,同时要组织清查,一要查清企业存货如何处理,是否应该纳税。对有存货销售或抵债应按规定征税;对存货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如投资、分配或赠送他人等也应按规定进行征税;二是还要查清其经营期间有无虚开发票、偷骗税款等违法行为,避免其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故意注销税务登记。3.要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在审核资料的同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必须由相关部门组织检查清算,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税款是否已结清,对企业的欠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还要加强与工商、银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在未办注销税务登记前不得办理工商登记注销;要积极参加法院等部门组织的清算小组,开展清算活动,防止税款流失。4.对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的出口企业,应及时结清其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待结清退(免)税款并注销其退(免)税认定后,方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先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后,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1.4.2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没有清算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源管理岗 申报征收岗

【提示】税务机关对未进行清算的纳税人注销,易出现偷逃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案例】见案例6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1

【防范建议】1.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加强与工商、银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要积极参加法院等部门组织的清算小组,开展清算活动,就其清算所得征税。2.税务管理部门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执行。即在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交相关资料,办结缴清税款、缴销发票、上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相关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手续。

(五)非正常户管理

1.5.1对走逃纳税人未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源管理岗

【提示】纳税人终止经营时,为了逃避责任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当月税款未交清、发票未核销就走逃,特别是欠税企业,如果不及时办理相应的交税、缴票手续,极有可能出现无法结清所欠税款和税收罚款,不能及时交回所购发票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防范建议】1.要加强日常的税法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办税程序向社会公告的宣传力度,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或不沟通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包括纳税人开业、申报、停业、注销等在内的基础性税收知识。2.税收管理人员应该有计划的下户进行必要的巡查,通过核查发票、问询,及时发现和清理未申报户和漏管户,对管理中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关口前移”。在进一步加大对未申报户管理力度的基础上,把产生非正常户的管理漏洞压缩到最低限度。3.对有欠税的走逃户,应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追缴税款。

1.5.2认定非正常户不满3个月注销税务登记证件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源管理岗 税务登记岗

【提示】税务机关对未满三个月的非正常户注销,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案例8】2004年10月13日,淀海区地税局第一征收分局发现运明公司7月未申报纳税,该分局在无法强制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于11月2日在淀海区电视台发出公告,责令纳税人在11月10日之前改正其违法行为。11月13日该分局对逾期不改正的运明公司制作了非正常户认定书。2005年3月6日该分局注销了运明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并在《淀海时报》上曝光。4月2日运明公司毛经理到第一征收分局进行交涉,要求该分局给予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遭拒绝,同时该分局开出罚款通知

12

书和加收滞纳金通知书送至运明公司,毛经理对此不服,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之后,向淀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之后,作出如下判决:

淀海区地税局第一征收分局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运明公司未超过一年,便注销其税务登记的事实,已违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2003年12月17日修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判该分局给予运明公司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并赔偿名誉权损失费共计3000元;

败诉后,淀海区地税局党组对第一征收分局的有关人员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对第一征收分局局长宋某和管理股股长杨某违法处理非正常户的行为,按《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第六条之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防范建议】1.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实地核查,对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及时认定非正常户。2.税务机关对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纳税人,方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办理注销手续。

1.5.3将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源管理岗

【提示】税务人员把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易发生纳税人少缴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防范建议】1.税务人员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发现的重大税务案件线索应及时报告。2.对于检查出的虚假非正常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防将申报不及时、不稳定的纳税人随意认定为非正常户。3.巡查中发现非正常户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申报交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六)外出经营管理

1.6.1擅自延长纳税人外出经营期限形成的风险

13

【岗位】税务登记管理岗 税源管理岗

【提示】纳税人外出经营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天,税务机关擅自延长外出经营期限,形成执法风险。

【案例9】2001年9月,汕前市明前建筑工程公司与吉林省A市北方工业公司签订了一宗工程合同,工程总造价2千万元,该公司总经理向明富通过汕前市第三分局局长罗某将外出经营期限延长到2年,2003年3月5日,汕前市汕北区地税局根据举报,对第三分局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并派人员到吉林省A市北方工业公司调查。调查结果是:①汕前市第三分局局长罗某授意办证受理、审核、发证人员为纳税人非法延长外出经营期限;②明前建筑工程公司在A市的工程总额为1500万元,应纳营业税为45万元,所得税30万元,已缴3万元,还欠72万元,该公司工程已峻工结算,人员全部撤走不知去向,公司办公室已转租他人;③查实罗某接受纳税人礼金1万元;④发证人员梁某未将该户经营情况传递给征收岗位、发票岗位和稽查岗位。

汕北区地税局党组根据调查结果,对涉案有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责成第三分局追缴明前建筑工程公司的偷税、滞纳金和罚款;对第三分局局长罗某的受贿行为按《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给予政纪处分;对罗某工作玩忽职守,造成税款损失72万元的行为,按《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第三分局的办证受理审核人员玛某,发证人员梁某擅自延长纳税人外出经营期限的行为,按《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防范建议】1.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送来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有关资料时,要求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必须符合要求,提交的附送资料必须齐全,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2.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源控管,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规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完善外出经营发票的管理。

1.6.2未按规定程序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务登记管理岗 税源管理岗

【提示】未按规定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按程序将有关核销信息传递给发票管理岗位、申报征收岗位和税源管理岗,易发生不征或少征税款,形成

14

执法风险。

【案例】见案例9

【防范建议】1.税务人员应对纳税人提交的有效期届满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行严格审核,注重审核企业经营情况、应纳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审核结束后办理核销。2.对证明到期未核销的、迟报、瞒报的,应按《征管法》有关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处罚。

(七)税种登记

1.7.1错误鉴定税种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务登记岗 税源管理岗

【提示】税务人员应鉴定而未鉴定税种造成漏征漏管,形成执法风险。 【案例10】2002年6月,某市国税局税种登记岗在对新注册登记的两户企业进行税种鉴定时,没有按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做企业所得税税种鉴定,导致这两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3年来一直游离于正常的征收管理之外,没有申报缴纳过企业所得税,国家税款没有及时足额入库,相关执法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分。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防范建议】1.税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纳税人从事的经营范围确定所应鉴定的税种。2.加强企业所得税税种的鉴定,应严格区分是否符合新办企业条件,从而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归属。(征收方式的确定)

1.7.2错用税率、征收率、错用征收品目形成的风险 【岗位】税务登记岗 税源管理岗 申报征收岗

【提示】税务人员适用税率、征收率错误,错用征收品目,造成纳税人多缴或者少缴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防范建议】1.税务人员应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确定纳税人适用正确的税率、征收率。2.对于因政策变动,造成税率的调整,税务人员应及时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变更税率维护,同时告之纳税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3、因纳税人注册类型、行业

15


税收工作执法风险预防手册(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内部审计第3阶段测试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7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