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总体策略 1.遗址保护优先; 2.遗址旅游文化开发; 3.遗址空间环境设计; 6.3.3 总体策略及构思 6.3.3.1规划用地分析
古城核心区规划面积为35.6公顷,以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保护和恢复古城风貌为主要规划目标,其中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古城中大部分用地,规划面积为16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43.7%,规划居住用地为7.3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19.8%,规划绿化用地面积为7.4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20.1%。
6.3.3.2 保护与整治分区
规划保护区可以采用保留、改善、恢复和拆除四种保护与整治方式: 保留区:对于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标志性的,对构成保护区传统风貌和主要空间界面有不可替代作用的,代表地域特色的或代表某种特定建筑类型的建筑,构筑物区域可采用保留的方式。
改建区:改善主要是针对构成区域整体风貌具有重要作用,但建筑质量和保存状况不太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其改善方法为强化其传统特征部分,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恢复区:主要是针对部分被自然和人为破坏的古城墙以及古城南门进行恢复性建设,以恢复历史真实面貌。
拆建区:该区域中,对“一般建(构)筑物”的立面和形体中不符合保护区整体风貌的部分进行强化性的整修,如采用传统建筑符号,部分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和改变建筑色彩等手段,减小他们与保护区环境的冲突,使之与整体建筑风貌和传统建筑想协调,对与保护区整体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应采用拆除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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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主要包括北部的城隍庙、三清宫以及玉皇阁等,还有古城内的主要的历史文化古迹,包括马朝选宅、四川会馆等等(需要进一步确定保护价值)进行外观复原性改造,以及内部功能的挖掘利用。
新建的目的是为重新塑造古城门形象,为旅游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是在原有建筑物上进行立面改造和加建、扩建甚至重建,例如博物馆,以达到风貌协调的目的。
保留是对构成古城基地的民居等建筑进行保留,并适当进行外观整治。 6.3.4贵德县总体规划—古城风貌控制引导
规划将古城及周边保护区按照不同的保护和控制要求划分为三个层次:古城保护区、环境协调区和环境控制区。 1. 古城保护区
建筑风格及形式:居住建筑旧庄廓维持土筑围墙、厚实的大门组成的四合院;新庄廓延续庄廓肌理及其院落形式,公共建筑除保留玉皇阁、城隍庙等明清古建筑群的中国传统中轴线左右对称形式之外,其他新建公建采取仿古形式,建筑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传统风貌要求,以保持和古城内的整体建筑机理和景观风貌相协调。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根据高度分区规划的控制确定:古城遗址和核心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1,局部特别区域可放宽至2层高度;新建筑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建筑色彩:保持建筑外观整体以当地土黄为主色调,仿古建筑部分采用青砖、灰瓦、白墙、朱红柱廊等传统用材和明清典型的七彩遍装法彩绘; 建筑功能: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功能以居住、旅游及配套设施等为主,严禁出现和古城历史文化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相悖的功能建筑物。开发强度:地块建筑密度≤40%;容积率≤0.8;绿地率≥35%
景观界面:保持面向玉皇阁的景观界面,保证文庙、人佛寺、观岳庙等重要景观节点对区域的影响,沿规划道路形成连续景观界面,对现状街道景观进行改造。
生态环境:严格保持保护区内的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水体等;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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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周边的生态环境,已实现“一体化保护”的保护思想。
保护更新方式:对保护区内与历史风貌无冲突建筑物予以保留;对有冲突的应根据风貌、质量可改善的程度进行整修、拆除和更新。 2.古城环境协调区
建筑风格及形式: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上,更新重建的建筑应采用具甘肃、青海建筑风格的中低层建筑形式,也保护区和协调区的建筑相协调。 建筑高度:建筑层数控制为三层以内,在不影响玉皇阁高点观望视线的情况下允许4-5层建筑出现,采用坡屋顶传统建筑;结合现状特点,允许现状建筑维持现有高度,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进行控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建筑色彩:色彩以甘肃、青海传统建筑的灰、白、黄为主色调,临古城保护区一侧的建筑应采用与保护区内建筑相协调的色调。
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文化娱乐、旅游配套为主 开发强度:地块建筑密度≤40%;容积率≤0.8;绿地率≥35%
景观界面:建筑内容和景观、绿化等应根据保护要求,取得与保护区和建筑控制地带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界面过渡; 面向环境协调区的街道应形成连续的、与协调区相协调的景观界面。
生态环境:对治理为主的区域应采取减法原则,将区域进行“抽疏补绿”的工作,改善规划区的人居和生态环境。
保护更新方式:对与整体风貌和功能不协调的建筑必须更新和整治,有困难的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 3.古城环境控制区
建筑风格及形式:建筑风格形式除临近协调区一侧宜保持与协调区建筑风格之外,新建建筑风格可多样化,但整体建筑应尽可能采用具甘肃、青海的建筑风格,以求与保护区及协调区的整体风貌相互协调统一。
建筑高度:对整个区域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超过4层,鼓励采用坡屋顶传统建筑。
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宜淡雅,临协调区一侧的建筑应采用与协调区内建筑相协调的褐、灰、黄褐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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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以居住为主,有少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开发强度:地块建筑密度≤35%;容积率≤1.8;绿地率≥35%
景观界面:通过城市景观轴线沟通外部景观与保护区内部空间,以连续的空间界面展现城市空间景观。
生态环境:新建地块保证足够绿地率,对以整治为主的区域应将区域进行“抽疏补绿”的工作,完善绿地系统建设,形成与周边区域相协调的城镇景观风貌。
保护更新方式:新建建筑必须与古城整体风貌相协调一致,对与整体风貌和功能不相协调的建筑必须更行和整治,近期拆除有困难的应改造其外观,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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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总体规划方案
7.1功能分区
本报告重点研究贵德县古城景区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个规划系统可归纳为以下四部分:古城墙周围绿化、天启门的重建、停车场和三星级厕所设计。 7.2规划方案
7.2.1景观工程规划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历史、保护历史的原则 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 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 源于自然,回归自然的原则 7.2.2古城墙周围绿化
古城墙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是很罕见的文物古迹,为此,我们在对其做周围绿化设计时不仅考虑美化古城周围环境,改善城市整体风貌,同时还考虑到对其进行实质性的保护。绿化区为古城周围城市市政道路和古城墙中间部分,具体设计如下:
1. 为实现对古城墙的保护,在城墙外设臵3米的散水,以防止雨水破坏城墙。
2. 城墙周围绿化主要为栽植当地特有的桃树,主要有黄心肉桃树、红心肉桃树、水蜜桃树、蟠桃树、毛桃树五种,初步统计共500棵左右,其高度依次递减,以保证不对游客观赏城墙产生障碍和保护城墙的目的.
3. 地面为黄河石散铺,更好的烘托出城墙的庄重,取材方便,利于后期维护,减少投资。
4. 在其间布臵一个0.5米*0.5米的排水渠,黄河石覆盖,但不影响排水。
7.2.3 天启门与古城北门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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