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神华神东两级公司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上湾煤矿“7·10”锚杆机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3年7月10日15时,上湾煤矿连采二队队长李某(1)和副队长李某(2)在连采二队会议室组织召开中班班前会。会上,带班队长李某(2)首先传达了矿调度会精神。队长李某(1)安排了当班生产任务,并对当班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注意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15点50分在井口接受检身后乘车入井。
16点30分到达工作面,早班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与中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班。接班后,组织掘进1#调车硐。21点25分1#调车硐掘进完毕进行支护,带班队长李某(2)向锚杆机司机张某、朱某、苏某交待支护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后,三人开始组织支护。
23点30分,锚杆机司机张某、朱某、苏某3人完成1#调车硐正巷支护,退机准备补打工作面里侧抹角处锚杆。组长兼锚杆机司机苏某安排锚杆机副司机朱某去铲车上取铅丝准备接风筒,张某负责在锚杆机上操作锚杆机,自己在锚杆机右侧约7米左右协助拉锚杆机电缆。由于抹角处需要补打两根锚杆,张某操作锚杆机补打完第一根锚杆后,调机准备打第二根锚杆时,发现苏某倒在锚杆机右后侧与煤帮抹角之间。张某立即安排朱林通知带班队长李某,带班队长李某(2)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了事故情况,并组织现场人员施救。23点42分,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长、带班矿领导、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0时12分,李某(2)组织人员将伤者苏文书送至井口,由救护车送往神东总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于7月11日5时50分死亡。
死者苏某,男,现年51岁,初中文化,1986年参加工作,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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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进入神华系统,2000年开始从事锚杆机司机,累计工作时间26年。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锚杆机司机苏某,在锚杆机倒机时违章进入锚杆机尾部拉电缆,导致锚杆机倒机将其挤至煤壁,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锚杆机司机张某现场危害因素辨识能力差,在没有确认锚杆机周围人员活动情况下盲目倒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连采二队日常管理不严、不细,锚杆机倒机时,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当班带班队长、班长现场监管不到位。
2.连采二队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对井下所处位置可能发生的危险辨识不够,员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3.上湾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思想没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员工对岗位危险源掌握不够清楚,日常风险辨识预控意识低。
4.公司对移动设备操作使用及辅助运输管理不到位,不能将本安标准切实贯彻落实到操作岗位,习惯性违章行为没有彻底杜绝。 (三)事故类别 电气机械事故。 (四)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一)上湾煤矿立即停产,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并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针对当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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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制定可靠的整改和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跟踪落实。要组织全员进行岗位危险源再辨识再学习,组织全员进行岗位危险源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二)各矿井要利用班前会、调度会,立即将本次事故通报到所有员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要开展一次移动设备危险源再辨识活动,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重新进行梳理、辨识,并制定有效的预控措施。
(三)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自保、互保意识。各掘进队伍要重新学习掘进机、锚杆机、运煤车等运行设备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公司关于加强综连采工作面安全生产补充规定,防治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所有操作移动设备的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必须对移动作业区域内进行环境确认,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设备。
(五)井下工作面在所有能够进入生产区域的入口处必须设置防护栅栏,并悬挂“工作区域严禁入内”的警示标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
(六)加强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生产现场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运行设备的刹车、急停、声光报警等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七)加强井下移动设备及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面生产期间,严禁任何人在设备运行区域行走。梭车、运煤车、铲车、装载机、锚杆机等运行设备在行走时,要与煤帮保持一定距离,在改变行车方向、拐弯或接近采煤机、破碎机时,要发出警报,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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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切实提高全员的危险源辨识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将危险源辨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每一项工作任务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确保作业过程中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九)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跟班、带班的职责和任务,跟班、带班领导应全面掌握当班各项生产活动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当班各级管理人员现场监管责任,加大员工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重点工作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要严加盯防,做到心中有数,消除管理盲区。带班队长和班长要合理安排当班人员的工作任务摸清当班人员思想情绪,加强现场生产组织管理。
(十)提高调度会和班前会质量,安排工作任务时要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位员工。
(十一)公司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开展事故案例宣贯活动,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深刻剖析事故根源,全面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各种不安全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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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川煤矿“9·16”顶板事故
一、黄玉川煤矿基本情况
黄玉川煤矿隶属于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矿于2007年2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2007年8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5月4日,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签订了黄玉川煤矿专业化合作协议,委托神东煤炭集团完成黄玉川煤矿后续基本建设并承担专业化生产加工任务。黄玉川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中西部,井田东西长约8.9km,南北宽约5.5km,面积42.7km2,煤炭资源量1507.3Mt,可采储量926.4M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0.0Mt/a,服务年限为66.2a。井田含煤地层为石炭系太原组和二叠系山西组,可采煤层有4、5、6上、6、9煤,煤层埋深一般在150m~400m之间,现开采煤层为4和6上煤层。矿井开拓方式为斜、立井混合开拓,共有4个井筒。其中:鲁家沟工业广场有3个井筒(即原主斜井、副立井和回风井),哈尔乌素场地东侧有1个外运主斜井。原主斜井倾角16°,斜长1450m,担负矿井煤炭提升兼进风;副立井井筒垂深396m,净直径9.2m,担负材料、设备、人员、矸石及大件的提升兼进风;回风立井井筒垂深353m,净直径6.0m,担负矿井回风;哈尔乌素场地东侧的外运主斜井倾角16°,斜长911m,装备带宽1.8m的胶带输送机。全井田按煤组分为2个水平开采,共划分为6个盘区。黄玉川煤矿配置2个综采队、1个掘锚队、2个矿务工程外委施工队。其中:综采一队回采216上01综放工作面,综采二队 回采11401综采工作面,掘锚队施工11402工作面回撤通道;外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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