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第74条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六、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和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和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大型换梁施工。
(3)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和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和大张(不含大同)、京原、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其它换梁施工。
(4)大秦、石太、侯月、京包(大同—古店)线和大张(不含大同)、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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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同蒲、南同蒲、侯西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九条 工程车需进入工程线施工,施工单位应检查确认具备进车条件后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写明作业内容、时间、范围、车列种类、限速条件等),由项目主管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工程线路基、线路等符合规定并具备施工进车条件,将申请报送运输处并抄送有关处、室,运输处审核后下发准按工程线办理进行作业的书面通知交调度所,调度所根据通知进行安排并发布工程车进入的调度命令。工程线作业,施工单位须与有关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接轨车站须制定有关作业办法。
七、太原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 一、施工类别的划分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㈠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
1.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项目: 吊装作业
架设、拆除铁塔 架设、拆除支柱 架设、拆除接触网杆
2.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项目: 开挖路基,电线路过轨 线路注浆 CFG桩施工
3.其它符合铁道部(铁运〔2010〕51号)文件中有关“A类”要求的施工项目。
㈡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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