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太铁师[2010]261号第5条改为:局外或局内工程部门施工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施工配合单位共同制定施工方案,经配合单位主管领导签认,并将临近营业线月度施工计划经局配合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每月10日前报局运输处。月度施工计划的格式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八、太原铁路局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考核办法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不清楚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控制指标及数据,不能全面监控分管的项目,对于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彻底。
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⑴不履行承包合同,工程安全、质量严重不达标,多次督促整改无效果、第五条 对施工、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人身安全、安全不良行为、设备故障及生产安全、工程质量、铁路交通事故等五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按照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又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第六条 安全管理方面 1.A类问题
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车务站段签订安全协议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
未办理《开工报告》及《营业线施工审批表》擅自开工。 施工前未组织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清造成后果。 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主要负责人。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不落实。
对于达到以下规模的工程,没有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没有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①既有线工程;
②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和脚手架工程;
④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⑤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岩、沉井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高空、水上作业;
⑧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⑨隧道工程;
⑩铺轨、架梁工程。
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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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不合格。
⑵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未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报告。
⑶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⑷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存在严重问题。 ⑸未提供竣工资料及LKJ基础数据文件或提供错误。 2.B类问题
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特种机械使用前未检查。
未根据铁路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人员。
未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
未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
监理单位对工程开工控制不严格,对条件完全具备的未及时批准、组织开工,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盲目开工。
施工方案未按照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监理单位签认、建设单位审核、铁路局组织审查批准(重大方案需经铁道部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组织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存在严重漏洞。
监理未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较大隐患的,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⑴未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⑵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竣工资料及LKJ基础数据文件。 3.C类问题
施工准备不足,造成计划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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