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1.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开挖、取土施工项目。
2.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作业施工项目。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现浇梁
设置钢板桩、钢管桩
搭设、拆除脚手架、膺架等 修砌路堑护坡 修砌路堑防护挡墙 修砌天沟、吊沟 桥梁防抛网安装
4.其它符合铁道部(铁运〔2010〕51号)文件中有关“B类”要求的施工项目。
㈢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开挖顶管、框构基坑
大型机械(铲车、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 框构、涵洞接长 人工挖孔桩 钻孔桩
桥墩、桥台浇注
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 挖排水沟 挖电缆沟
埋设接地线(极) ⑴各种支柱基坑开挖 ⑵各种支柱基础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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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路基帮宽
⑷路基填筑、弃土、碾压
⑸其它符合铁道部(铁运〔2010〕51号)文件中有关“C类”要求的施工项目。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批
1.临近营业线施工中“A类”以及不能设置防护设施的“B类”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附表1)。
2.能够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的“B类”施工,以及“C类”必须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附表2)。
3.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4.对来不及纳入月度施工计划中“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附表2)的临近施工项目,可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向运输处提报,由运输处根据情况集中办理,编制当月“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补充表)”,经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批准后,以业务通知下发。 5.因营业线既有设备故障抢修需进行的准备工作,对其中符合“B类、C类” 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要求部分,可立即组织实施,不受月度“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限制。
6.具体涉及路基的各项施工,由有关工务段负责审核确定影响范围。影响路基稳定列A类,可能影响路基稳定列C类。
7.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对需本单位配合的施工认真审查并盖章签认。 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内容:
1.列入月度施工计划中附表1的临近营业线施工A类、B类施工项目,有关车站应组织施工单位、配合单位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有关单位需在车站登记有关人员通讯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在“运统-46(其它)”登记,配合单位签认;临近营业线施工A类、B类及C类中第7项(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施工项目,由施工单位设置专职驻站、现场防护员进行施工期间不间断防护;施工完毕后到登记站消记。
2.批准和公布的临近营业线各项施工、施工单位现场设置防护施工,须在配合单位配合人员全部到场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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