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钢柱型式结构检查要点:(1)悬臂部分及相关部分的焊缝和柱拼接焊缝是成品检查的重点,一般要进行超声波探伤内部质量检查。(2)检查柱端悬臂等有连接部位的相关尺寸,另外要检查柱底板的平直度、钢柱的侧弯。(3)图纸要求的柱身与底板刨平顶紧的要对接触面进行磨光顶紧检查,以确保力的有效传递。(4)埋入混凝土部分不得涂漆。
(5)箱形柱的内劲板需经加工刨平、组装、焊接等工序,由于柱身封闭后无法检查,应加强工序检查。
第九章 产品包装
第三十四条 产品的包装必须按有关标准、包装工艺和业主要求,由生产部制定一个合理的包装方案,包括包装箱的结构、尺寸、焊接要求等,并绘制出包装箱的图纸;
第三十五条 技术质量部部以包装方案和包装箱的图纸作为验收依据,负责对产品的包装箱进行验收,确保包装箱符合包装方案和图纸设计要求。
第十章 返修
第三十六条 工序间自检、互检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有上道工序无条件进行返修。因责任心不到,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的,下道工序责任占60%,并负责返修或承担返修费用。
第三十七条 不合格焊缝的返修
焊缝返修是在构件刚性拘束度较大的情况下进行,返修次数的增加会使金属晶粒粗大、硬化,引起裂纹等缺陷,降低性能,因此对焊缝的返修要极为重视。焊缝返修要制定返修工艺,并按返修工艺的要求和措施进行,并对返修焊缝的焊前、焊接过程、焊后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超过二次,超过两次由总工签字,并制定合理的返修工艺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返修,由质检员开具不合格评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