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质量考核细则》
质量考核细则
为保汉阳钢厂建安钢构分厂钢结构加工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推进钢结构产品创品牌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用户满意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考核职责
1.1 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各工段的质量缺陷考核,考核发生后,除考核工段外,车间第一负责人挂钩考核20%,涉及到各部门的责任,除考核各部门外,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挂钩考核20%。
2、首件交检的考核
对于批量生产的首件构件,各工段必须填写交检单交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工艺、业主等有关部门根据图纸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若不按规定进行交检。一经发现,将考核责任单位500--5000元。
3、生产图纸的管理考核
3.1 图纸的管理由技术质量部负责。
3.2 生产图纸变更、修改后,新图发出的同时旧图应由生产部收回,否则每张图纸扣50元。
3.3 由于拆图造成制作错误的,每张图纸扣50-500元
3.4 设计方或技术质量部负责图纸的修改并签名,其他人员无权修改图纸,修改图纸不签名而造成制作错误,每张图纸扣50-500元。
4、自检制度的考核
各工序操作人员应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进行操作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加工完毕后,应对全部产品进行痕迹自检,并填写自检记录。未进行痕迹自检、且未填写自检记录的及自检记录填写不合格的或自检后转入下道工序前由质检员抽查发现质量问题的,每件(次)考核50-100元。出现较大质量问题,考核50-500元。
5、互检制度考核
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应对上道工序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互检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未填写互检记录的及互检记录填写不合格的,每件(次)考核50-100元。上道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没有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继续生产的,每件(次)考核50-100元,若出现返修将按3:2的责任考核该道工序和上道工序,考核额为每件(次)50-500元。
6、下料工序质量考核
6.1 下料材质、规格与图纸不符,每件(次)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