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检验和抽查。
(四) 经检验发现原材料质保书上数据不清、不全、材质标记模糊、表面质量、外观尺寸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时应视具体情况重新进行复核、复验。复核、复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有关要求不合格的原材料交市场营销部处理。
第六章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技术质量部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质量体系程序检查各工序质量体系的运转情况,有权制止质量违规和质量事故隐患,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第十七条 为加强质量控制,技术质量部部在样板制作后使用前的样板尺寸、铆装后手工焊接前的构件尺寸、手工焊接后的构件表面质量、按要求需探伤的部位设立四个质量控制点。质量检查员严格按图纸、工艺、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检,并做好专检记录。若发现严重不合格,应按规范扩大抽检范围。不合格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得出厂。
第十八条 每个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一名。各工序要严格按自检、互检制度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并做好自检、互检纪录,技术质量部应定期对工序间的自检、互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工序间的抽检工作。对违反自检、互检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质量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九条 生产部在下达生产计划时,首先要把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在生产计划安排上。
第二十条 设备部必须将设备维护在最佳状态,以保证产品质量制作过程中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车间构件交接,发现质量问题,应首先报告生产部,对不合格品生产部有权拒绝交接。
第七章 工序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