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减少变形,应采取小件组焊经矫正后再大件组装。组装出的首件产品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大批进行装配工作。
(四)组装前,其定位必须考虑预放出焊接收缩量及齐头加工余量.
(五)组装前,零、部件的连接接触面和焊缝边缘每边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油垢必须清除干净。
(六)组装时的点固焊缝长度、间距、点固焊缝高度按工艺或规范要求。
(七)组装好的构件应立即用钢印在规定部位打上永久编号,并用油漆在明显部位编号,写明图号、构件号和件数,以便交检。
(八)质量控制要点,重点检查钢材表面焊渣、飞溅铁锈、油污的清除、组装间隙、点焊长度、间距、焊脚、直角度及各部位的尺寸。
第二十六条 钢结构焊接工序
(一) 钢结构制造过程中,焊接工序是质量管理及质量检验的重要控制工序。应建立自材料供应、焊前准备、组装焊接、焊后处理等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手段。
(二) 焊接材料的质量控制,焊接材料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或工艺文件选用,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碱性焊条和酸性焊条不得混用。
(三) 各种焊条、焊丝必须按不同类别、型号或牌号分别存放,存放焊材的仓库必须通风良好、干燥并设臵温度计和湿度计,控制其温度和湿度。
(四) 焊接后质量检验项目:(1)焊缝外形尺寸(2)焊缝外观质量及外观缺陷的目测(3)焊渣飞溅的情况
(五) 焊接接头的质量检验:(1)破坏性试验(2)无损检验
(六) 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以后,方可进行焊缝的外观和内部探伤检验。
(七) 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等级按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