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线损率大幅度降低,中低压配电网设备质量、供电能力大幅度提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满足国家标准。
——加强供水和排水系统建设。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普及率较高的现代综合供水体系。争取建成引松入榆、引松入五工程,更新改造二水厂、三水厂的净水工艺和配套管网,全面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质量。建设榆树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重点镇给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城镇光纤电缆和数字微波系统,扩大通信业务范围;建成信息网、数字同步网及相应的管网系统,实现全市信息网络化;建设快速、便捷、布局合理的邮政网络,满足城乡通迅需求。积极发展政府信息公用平台,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治安和防灾减灾等信息管理系统。
3、加强城乡规划和管理。高标准搞好城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坚持“建管同步、建管并重”的原则,全面提升城镇管理的综合水平。建立健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形成综合执法、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对适宜市场化运作的部分城镇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居民参与城镇管理,逐步提高城镇管理的社会化程度。加强土地规划、征用、整理和储备,实现城镇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五)坚持走内外开放之路,加快推进开放活市建设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主动参与区域合作和分工,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项目载体建设,努力提高利用内资和引进外资水平。
1、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突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提高招商成效。注重技术含量、品牌优势和集聚效益,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强化园区招商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业配套项目,实现资金、人才、技术、管理、市场等引进的新突破,发展壮大区域产业基地。到2015年, 全市计划五年累计引进外资3.5亿美元,利用内资184.8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0%以上。
2、壮大发展民营经济。在全市形成民营富民、民营强市的共识,把全民创业做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坚持政策启动、改革推动、骨干带动、科技拉动,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健全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诚信评估、人才培训、法律服务等体系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到2015年,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到7.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7.4万户,年均增长5%。全市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年均增长5%;全口径民营经济总产值实现1760亿元,年均增长24%。
(六)坚持走改善民生之路,加快推进惠民安市建设
坚持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目的,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核心,着力解决中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1、扩大社会就业。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加大政府组织和服务力度,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充分就业。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扩大公益岗位规模,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建立适应多层次需求的培训基地,抓好各层次的就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十二五时期,力争每年新增就业1万人,外出务工人员达25万人以上。
2、健全社会保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积极争取国家新农保试点,在现有自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按照保障标准自然增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稳步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适时适度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生活
费补助水平。推进民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形成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提高公共福利机构承载能力。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帮扶贫困家庭,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启动残疾人安养中心、康复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把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成综合性社会公益事业服务机构,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社会福利、拥军优属、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大救助体系”,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实现救助工作由应急解难型、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临时救助基金,提高一次性救助标准。
3、实施富民工程。把富民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立足富民谋发展。
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全面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大创业格局。鼓励全社会成员自主创业,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营造宽松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设创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免费对投资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提高全社会工资水平,合理调整劳动者、企业、政府的分配关系,确保社会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
工资监察,确保社会用工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发放。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中心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强化制度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非农就业转移,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组织推动和中介服务,促进农民就业向二、三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进一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提高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促进城乡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加居民土地、房产等权益性收益。搞好农民承包土地、宅基地、林地、荒山荒地等使用权的确权,探索农民各类财产权抵押贷款办法。积极推进土地承包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本化运营,使土地成为农民增收、转业的重要途径,在农村逐步形成种、养、加、贸、务工、土地运营多元增收格局。 实施“住房条件改善工程”。把改善居住条件作为富民的重要任务,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实施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抓好廉租房建设,有效扩大房源,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确保居者有其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住房消费,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抓好“老旧散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组建居民自治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开展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实施供热保暖改造、环境卫生清扫、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