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指除基石有限合伙人之外的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指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
人。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指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
清算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2.1.1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
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下文简称为本有
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