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_齐玉苓案(14)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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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审 7.一审3 一审3原告齐玉苓的姓名权被侵犯, 原告齐玉苓的姓名权被侵犯,除被告陈晓 陈克政应承担主要责任外, 琪、陈克政应承担主要责任外,被告济宁 商校明知陈晓琪冒用齐玉苓的姓名上学仍 予接受,故意维护侵权行为的存续, 予接受,故意维护侵权行为的存续,应承 担重要责任; 担重要责任;被告滕州八中在考生报名环 节疏于监督、检查, 节疏于监督、检查,并与被告滕州教委分 别在事后为陈晓琪、 别在事后为陈晓琪、陈克政掩饰冒名行为 提供便利条件,亦有重大过失, 提供便利条件,亦有重大过失,均应承担 一定责任。 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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