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近期(2005年):51.0万千瓦,56.6万千伏安。 中期(2010年):56.8万千瓦,63.1万千伏安。 远期(2020年):72.6万千瓦,80.7万千伏安。 2、城市电源规划
(1)220KV变电所。保留现状220KV青云变,近期完成青云变扩建,新增2#主变,容量为1*15万KVA,使220KV青云变的总容量达到2*15万KVA。新建220KV横塘变,位于临安经济开发区的北部。
(2)110KV变电所。保留现状110KV玲珑变(变电容量为31.5MVA)、110KV临安变(变电容量为63MVA)、110KV锦南变(变电容量为40MVA)、110 KV青山变(变电容量为40MVA)。规划锦城新建110KV变电所2座,分别位于城北和玲珑工业园区。城北110KV变,位于环北路和保锦路交叉口东北侧,主变规模为2×20MVA。玲珑工业园区110KV变,位于新环西路以东、玲珑二路以南,主变规模为2×16MVA。青山新建110KV变电所3座,分别位于青山的北部、中部和南部,为工业区供电。(具体位置见规划图纸)
(3)35KV变电所。保留35KV锦城变(变电容量为32MVA)。
(4)热电厂。保留青山华能热电厂,拆迁超亚热电厂。远期考虑对锦江热电厂搬迁,规划拟选址位于玲珑工业园区内,将来对附近工业区和居住区供热。
3、供电线路规划
变电站能够就近供电给市区的负荷中心。110KV输电线和35KV输电线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构成环状输电网, 10KV高压配电线主要沿城市道路铺设,构成环状供电网。供电环网内外地带,敷设树枝状供电线路。青山片采用环网供电。青山湖旅游区内的用电建议由锦城片城市供电网络供给。
城市供电的主要输电线路(110KV)采用架空设线方式。
近、中期在城市主要道路上的供电线路(10KV)要实行地埋管道电缆,远期全部供电线路(10KV)采用管道电缆。
第73条 电信工程规划 1、电话普及率和容量预测
规划近期2005年电话普及率达到40部/百人,中期2010年电话普及率达到50
部/百人,远期2020年电话普及率达到60部/百人,容量预测如下:
(1)锦城
近期(2005年)实装电话数为5.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7万门。 中期(2010年)实装电话数为7.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9万门。 远期(2020年)实装电话数为10.8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12万门。 (2)青山
近期(2005年)实装电话数为1.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2.9万门。 中期(2010年)实装电话数为2.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4万门。 远期(2020年)实装电话数为4.2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6万门。
(3)全城
近期(2005年)实装电话数为6.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9.9万门。 中期(2010年)实装电话数为9.0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13万门。 远期(2020年)实装电话数为15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18万门。
2、电信设施布局
近期程控电话交换机容量新增6万门,总容量达25万门。规划远期在城北新建第
三电信大楼,位于竹林街与临水路交叉口附近,占地1公顷,电话交换机装机容量5万门。并在城市周边增设移动通信基站5个,移动电话用户达5 万户。
规划再扩容现状青山电信局交换机容量1万门,总容量为3.9万门。规划在工业区
和生活区新建模块局12处,每座容量2000—4000门。
3、邮政规划
规划区内邮政局所的布局按最大服务半径700米、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置,
共规划设置邮政局所14处,其中锦城10处,青山4处。
第74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燃气气源近期规划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中期城市燃气气源为
液化气与天然气并存和过渡阶段,但两种气源系统不得混用,应独立使用。
2、用气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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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表12 锦城用气量预测 人口(万人) 用气指标(万千居民生活用气(亿公建和工业用合计 卡/年.人) 千卡/年) 气(已千卡/年) (亿千卡/年) 近期 12.5 65 812.5 407.5 1220 中期 14 75 1050 683 1733 远期 18 85 1530 1452 2982
表13 青山用气量预测 人口(万人) 用气指标(万千居民生活用气(亿公建和工业用合计 卡/年.人) 千卡/年) 气(亿千卡/年) (亿千卡/年) 近期 2.5 65 162.5 81.5 244 中期 4 75 300 195 495 远期 7 85 595 565 1160
表14 全城用气量预测 人口(万人) 用气指标(万千居民生活用气(亿公建和工业用合计 卡/年.人) 千卡/年) 气(亿千卡/年) (亿千卡/年) 近期 15 65 975 489 1464 中期 18 75 1350 878 2228 远期 25 85 2125 2017 4142 3、供气设施规划
临安的天然气由杭州引入,天然气主管沿02省道、青山大园路、青山景观大道、
石临路铺设。
规划天然气门站位于青山大园路南延段以西、杭徽高速公路以北,占地0.5公顷。在石临路以北、潘村道路西规划天然气空混站,占地3公顷。沿石临路生态苑处规划设置高中压调压站,占地0.3公顷。 4、管网布置
临安市城市燃气管网采用中压管网(A)一级压力制供气系统,中压干网起点压力
天然气为0.4MPa,末端压力为0.2MPa。
城市燃气中压管网沿城市主要干道作环状布置,燃气管道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第75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规划
规划中临安市供热系统仍以锦江热电厂和华能热电厂为热源,锦城片区由锦江热
电厂供热,青山片区由华能热电厂供热。锦江热电厂规划远期迁至玲珑工业园区内。
锦江热电厂可供1MPa温度为3100C的蒸汽平均50t/h;华能热电厂可供0.98MPa
温度3000C蒸汽31.5t/h。
2、供热管道布置
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方式敷设在道路的一边或人行道下,平面布置采用枝状方式敷
设。
供汽管网在工业较集中区域布置,热水管网主要分布在临安市锦城片区南部。 第76条 环卫设施规划
1、保留现状江桥路、天屹路两处垃圾中转站,新建垃圾中转站9处,每处用地面
积400—500平方米,分别位于玲珑工业园区挂畈村山南面;保锦路与西墅街交叉口西南角;竹林大街与碧桂苑24米道路交叉口东南角;横潭路西、环卫车队南;石临路北、生态苑西;临安茶厂东、02省道北;青山北环路以北、山体南面;青山西北角;青山西南角。(具体位置见环保环卫规划图)
2、规划在城市规划区的南部山体新建垃圾填埋场,库容100万吨。青山片到2010
年后,在石临路以北设新的垃圾填埋场。
3、保留锦城、青山的环卫所,在青山湖片新建一处环卫所,占地约1000 m2,建
筑面积400 m2。
4、居住区及繁华街道按300—500米的间距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地区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设置,积极推广生态厕所。
5、沿街道布置废物箱,其间距为:商业街30—50米,居住区道路100米,一般道路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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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77条 消防规划
临安市区规划5个消防站,其中锦城片设三个,青山片设2个,每个消防站规划
占地面积为0.4公顷。
临安市区内的消防水源为消防栓和主要河道。市区消防给水网规划成环状,消防
栓沿道路边敷设,并靠近十字路口,消防栓间距不宜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在市区中心及重点建筑物群前要提高消防密度。
市区内道路建设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旧城区改造,要开辟出消防通道,新
区开发,要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均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78条 防洪标准
临安城区的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青山水库回水防洪堤、苕溪、锦溪和马溪按
五十年一遇的标准设防,南、北排洪干渠按十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临时的围堰按五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
第79条 防洪规划措施
1、对苕溪、锦溪和马溪进行河道疏浚,增大行洪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的洪水过
水断面要求。
2、加固、加高防洪堤,达到五十年一遇的的防洪要求。苕溪、锦溪和马溪的设计
洪水位和防洪堤高程以《临安市锦城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3、修建青山水库回水防洪堤,回水堤长1211.92米,堤顶高程为31.7米。
4、部分老桥梁和围堰因阻水严重或河道改线需扩(重)建、新建及拆除,具体以
《临安市锦城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第80条 人防规划 规划临安市人防工程面积约7-10万m2
。
规划把人防指挥中心设在市人武部,即城中街上。并且在几个城市公园,大型集
散广场建造人防设施作为人防疏散场地,同时规划2个急救中心。
第81条 防震规划
1、 按7级地震烈度设防。
2、 设置抗震指挥中心,加强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建设。
3、 提高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燃气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的抗震能力。
第十二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82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1、2010年水体质量控制在国家三类标准内,2020年争取达到国家二类标准。
2、2020年要使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各种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各
项环境质量标准。
3、 有效控制工业的烟尘粉末排防,加强消烟尘技术的推广,以降低烟尘的排放
量,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对污染严重的工厂企业予以搬迁。大气环境近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 对规划区内河流进行治理,改善水体的质量,同时对污染物排放加强控制,
严格制定有关规定,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督。
5、 加强对城区内的企业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提供和鼓励对废弃
物的回收和利用,对于有毒物质要集中回收和堆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83条 环境保护规划措施
1、逐步将锦城城区内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搬迁至玲珑工业园区内,市区内的零星工
业用地只宜布置无污染的一类工业。 2、青山的工业企业集中于青山工业区内,逐步搬迁城区现有的污染工业。
3、玲珑工业园区和横街、新溪桥的工业发展备用组团分别位于锦溪、苕溪的上游,
应严格控制水污染的工业企业落户。
4、青山工业区的西部工业组团位于生活区的上风向,且紧靠居民区,应严格控制有大气污染的工业企业落户。
5、所有工业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6、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间规划防护林带,采用透风式、半透风式和密闭式三种混合布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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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第十三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改造规划
第84条 市域文物保护单位
全市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文物保护点67处。 表15 临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点 公布时间 备注 1 吴越国王陵 五代 2001.6 ①钱镠墓 五代 锦城街道太庙山 2001.6 ②钱宽水邱氏墓 五代 锦城街道西墅村明堂山 2001.6 ③康陵 五代 玲珑街道祥里村 2001.6 2 功臣塔 五代 锦城街道功臣山 2001.6
第85条 城区主要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城区主要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有:钱王陵园、功臣山、玲珑摩崖石刻、钟楼、观音殿、琴操墓、邹子侃烈士墓、双林寺遗迹等。
第86条 保护原则
1、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2、文物单体保护与地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第87条 历史文化保护 1、钱王陵园 (1)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为钱王陵与太庙山的全部范围,面积为13.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以外100—200米以内的范围。 环境协调区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以外100-300米以内的范围。 (2)历史文化价值
钱王陵园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浙江唯一保存完好的帝王陵墓,是临安吴越文化的最主要的代表。 (3)保护内容
该区主要保护以钱王陵园为核心的古建筑群,同时保存太庙山的自然环境与传统历史建筑交相辉映的历史氛围。 (4)保护措施
规划要首先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严格保护钱王陵园的古建筑群,严格保护各级
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各类历史建筑,积极修缮恢复和合理利用,并按照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进行建设控制。规划要对各种历史环境要素加以严格的保护,如古树名木、牌坊、碑刻等,结合市政广场的建设布置钱王雕塑,恢复东门和古城墙遗址。
2、功臣塔 (1)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为功臣踏与功臣山的四至范围,面积为6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以外100—200米以内的范围。 环境协调区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以外100-300米以内的范围。
(2)历史文化价值
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五代吴越国王钱谬诞生地,是临安吴越文化的主要的代表。 (3)保护内容
该区主要保护功臣塔、婆留井等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保存功臣山的自然环境。 (4)保护措施
规划要首先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严格保护功臣塔,严格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各类历史建筑,对功臣塔进行积极修缮和维护,并按照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进行建设控制。以功臣塔和功臣山为主体,建设吴越文化公园,保护各种历史环境要素。
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
区内其他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如玲珑山文物群、双林寺遗迹、邹子侃烈士墓等,按照保护等级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积极的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88条 旧城改造规划
1、 用地结构的调整,城市功能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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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规划降低老城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比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及市政用地的比重,以进一步强化老城区作为城市中心的功能。
工业用地:逐步将区内现有的污染工业搬迁或拆除。居住用地:规划严格控制住宅在城区插花式建设,积极引导私人住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高住宅层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道路交通的改善
对城区道路规划做了疏通、取直,并对局部产生交通性障碍的节点做改造,使城区整体路网顺畅。规划同时明确了道路等级与道路功能,开辟了一些商业步行街(如江桥路、广场路),做到人车局部分流,各成系统。
3、 基础设施的建设
旧城改造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原则。
4、 城市环境的改善,城市特色的继承与发展
规划提高城区的绿地面积,修建城市广场、城市步行街等室外公共空间,同时强调对重点地段做城市设计与景观设计,以改善整体空间效果。
规划在改造,拆迁一些旧建筑的同时,着力保护文物古迹与城市特色。
第十四章 城市郊区规划
第89条 郊区范围
临安城市的郊区范围限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与规划建成区之间的全部土地与村庄。
第90条 郊区居民点规划
在临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56个行政村,其中部分行政村在规划建成区内或靠近建成区,村庄并入城市区。保留在郊区的行政村有大马、陈家坞、研里、朱村、锦里、上畔、樟村、玲珑、祥里、夏禹桥、乌渡、上引坞、上泉、雅坞、平峰等15个村庄。
1、郊区范围内行政村的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青山湖旅游度假区、玲珑山风景区、双林山风景区的景观,必须服从风景区景观规划的要求。
2、居民点建设逐步向城市用地规划与建设标准靠拢,按照人口规模确定合理的用
地范围,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交往空间。住宅平均层数不大于3层,建筑密度25%—30%,绿地率>35%,容积率不大于1.2,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2。
3、逐步拆除、合并规模小且布局零散的自然村,扩大行政村特别是中心村的建设规模,走集中、集约的发展道路,避免无序建设,提高郊区土地利用的效率。
第91条 郊区工业用地
风景区和农业保护区内不可设置工业用地,郊区现有的工业用地原则上限制发展,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家庭手工业或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可在居民点内适当布置。新溪、横街为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备用组团,应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工业项目。
第92条 蔬菜基地建设和副食品供应
规划蔬菜基地共有四处,用地面积为3000亩。其中锦城片两处,分别位于夏禹桥和上畔、樟村;青山片两处,分别位于青山规划区的东部和北部。
中心城市的副食品供应要在市域内平衡。规划建议郊区积极发展机械化的养殖场,同时充分利用青山湖的水面,发展水产业。
第93条 垃圾填埋场
临安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位于柯家以北的上甘路附近,其容量已接近饱和,且距离城市太近。规划建议在上泉附近或规划区范围以外适当的地方布置垃圾填埋场,规划
用地面积为30公顷,填埋容量为100万吨。
第94条 殡仪馆与公墓
规划将殡仪馆搬迁至雅坞村02省道南侧,保留九仙山公墓并扩大范围,青山片公墓设在青山城北的南山西侧。
第95条 城郊绿色空间控制
规划确定的绿色空间内禁止建设工业、居住等各类建设项目。现有该范围内的零星居民点和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在规划的近期应限制其进一步的扩建和发展,在规划的远期逐步将其引导至城市各组团的内部建设。加强青山湖旅游度假区、玲珑山风景区和双林山风景区的绿化建设,保护周边山体的植被和自然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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