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切实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并以此为依据,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是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模式,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化质监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提高自主服务意识,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还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以数据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