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我所被区纪委、区监察局确定为全区首批44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之一。根据上级纠风部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活动”的文件精神,按照区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从2010年5月起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及执法队伍作风建设。2010年11月8日经区纠风办考核,以99.9分的高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优异成绩通过了考核。这是广大群众和上级对我所廉政作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我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卫生监督执法和办证服务等工作得到上级和群众的充分肯定。2007年3月,宝安区卫生局被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我所杨北兵
— 9 —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材料
所长被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工作者”;2008年2月,我所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7-2010年我所连续4年被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年度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3月,我所杨北兵所长荣获全省 “十佳卫生监督员”称号。
多年来,我所通过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全所上下,洋溢着清风正气,廉洁执法已成为监督员的自觉行动。我们认为成效是明显的。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正如陈金喜局长指出的“政风行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的卫生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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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监所检察工作汇报(小编推荐)
监所检察工作汇报
监所检察工作汇报2007-02-18 09:40:46
2004年,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工作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室等级达标活动,全面履行驻所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圆满地完成了驻所检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所检察科干警的基本情况
我院监所检察科现有干警2名。××,现年××岁,检察员、法律本科,今年*月份通过竞争上岗,现为监所检察科负责人。××*,现年××岁,法警、法律本科,现为监所检察科干警。
二、驻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落实驻所检察制度,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每月驻所检察不少于20天,重大节假日坚持值班,每天巡视监区不少于二次的工作制度。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每天对看守所警戒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提审、押解、接见等重点环节进行安全检察,发现隐患及时提出,并协助看守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一年来,看守所无脱逃、行凶、自杀等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和稳定。
2、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进一步加大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注重把好收押、释放、期限关,对收押、释放的法律文书认真进行检查,全年未发现无证收押、释放、混关混押等现象。10月份,通过检察,发现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环节上超期羁押1案3人,汇报市院监所处,巳作了纠正。对判决巳发
生法律效力,余刑在一年以上有罪犯,督促看守所及时送交监狱执行。对个别留所服刑罪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一年来,未发现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等现象。2004年,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活动,提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书面检察建议1次,口头纠正违法意见*次,均被看守所接受并进行了改正。在搞好监督的同时,我们认真配合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通过与在押人员谈心,促使他们认罪伏法,接受教育。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积极配合看守所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规范看守所的执法监管机制,使监管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了监管民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3、加强执法监督,搞好专项检察和创建活动
2004年上半年,根据省院的要求,我们对看守所200
2、2003年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未发
现有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情况,对检察中发现的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及时口头提出检察建议,协助看守所完善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制度。下半年,对照省检察院、公安厅的“双加强、双保障”创建工作目标找差距,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十余项,并通过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看守所、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活动,切实解决了驻所检察室在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使驻所检察室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专项检察和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4、对照考核要求,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室等级达标活动
我们把驻所检察等级达标活动作为今年监所工作重点任务来抓,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倾斜支持,配备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熟悉法律及监所检察业务的年轻干警,在××县看守所长年驻所坚持办公,看守所给驻所人员解决了面积约17m2的办公室一间,并积极筹措资金配
备了微机、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使我院的驻所检察室工作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基本上满足了驻所检察工作需要。为使驻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还制定和完善了驻所检察人员岗位责任制、驻所检察人员纪律等16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了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每一个月与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建立了驻所检察干警接待制度,在检察室设立了接待窗口1个,每月1日、15日为接待日。在监室内设立“检务公开栏”10个,宣传一些在押人犯关心的法律法规,并定期更换内容。所内设立检察信箱2个,举报电话一部,方便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控告、申诉和举报。驻所检察人员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每天二次进监室进行检查,对监管活动、超期羁押、刑罚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察。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夕的安全检查制度,协助和配合看守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全年给在押人员上法制
课4次。由于驻所检察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勤沟通,多通气,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监管、监督工作任务,现市院正准备向省院申报我院驻所检察室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