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要承担起一般管理、满足社会
共同需要、社会保险与保障、救灾等公共职能。马克 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批判拉萨尔(德国早期工 人运动活动家)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应当得到 “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观点时指出,社会
总 产品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必须先作6项扣除:一是用 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二是用来扩大再生 产的追加部分;三是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 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四是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 一般管理费用;五是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 校、保健设施等;六是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 基金。其中,一般管理、学校与保健等共同需要、保 险与救灾等方面的支出,是由政府来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