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四 南昌县城城区总人口及城镇人口构成
总人口(159457) 莲塘镇(69628)、莲西(6475)、小兰(25091)、八一(38263)、暂住人口(20000) 莲塘镇(69035)、莲西(5014)、小兰(22475)、八一(3600)、城镇人口(120220) 暂住人口(20000) 注:来源于2000年南昌县统计年鉴。 从1994-2000年南昌县城(莲塘、小兰、莲西、不含八一乡及暂住人口)城镇人口变化情况来看,县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平均增长辐度为5.99%,1997-2000年平均增长辐度为8.6%。
表五 近年南昌县城城镇人口情况表
年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合 计 67938 69668 73093 75188 82353 84082 96315 城 镇 莲塘( 44707 )、莲西( 4241 )、小兰( 莲塘( 46332 )、莲西( 4304 )、小兰( 莲塘( 48912 )、莲西( 4366 )、小兰( 莲塘( 50564 )、莲西( 4440 )、小兰( 莲塘( 57234 )、莲西( 4491 )、小兰( 莲塘( 58400 )、莲西( 4626 )、小兰( 莲塘( 69628 )、莲西( 5014 )、小兰( 18990 ) 19032 ) 19815 ) 20184 ) 20328 ) 21056 ) 21673 ) 三、城镇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通过时间序列法、经济指标相关法来预测南昌县城城镇常住人口。
1、时间序列法 P=(P0+p1)(1+J+K)n
P0――2000年现状建成区常住人口为12.00万人。
p1――建成区扩大后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农村人口。2001年后有富山乡拍林村(2621人)及东新镇区(3200人)划入,总人口为5821人,2005年后有富山乡唐村(1338人)、霞山村(1929人)、莲塘镇塔田村(614人)划入,总人口为3881人,2010年后有富山乡玉沙村(2465人),雄
溪村(3622人)、东新乡小洲村(1865人)、大洲村(3544人)、东岳村(3205人)划入,合计人口为13700人。
J:自然增长率,近期取9.0‰,中期取8.0‰,远期取6.5‰。 K:机械增长率,从1994-2000年,南昌县城区人口综合增长率为59.9‰,扣除自然增长率8.0‰,则机械增长率为51.9‰,考虑未来南昌县城两个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兴旺发达,城市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会吸纳更多的本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地人员进城就业、落户、经商,壮大城市规模。机械增长率近中期比较大,远期适当缓慢,确定近期为5.5%,中期为4.0%,远期为3.2%。
2005年 P2005=(12.0+0.58)(1+0.009+0.055)5=17.15万人 2010年 P2010=(17.15+0.39)(1+0.008+0.040)5=22.17万人 2020年 P2020=(22.17+1.37)(1+0.0065+0.032)10=34.34万人 2、经济指标相关法
按公式 P=p0+G·S[(1+R)n-1]/m P:规划期末建成区常住人口数。 p0:现状建成区常住人口数。 G:现状城区国内生产总值。
S: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R:预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M:每新增一城市居民所需城市基础设施费用。 N:规划年限。
近期(2001-2005)p0为12.0万人,G为14.67亿元,S为20%,
R为18%,N为5年,M为10000元/人。中期(2006-2010)p0为15.78万人,G为33.5亿元,S为20%,R为14%,N为5年,M为11500元/人。远期(2011-2020)p0为21.86万人,G为64.5亿元,S为15%,R为9%,N为10年,M为15000元/人。
则近期城区规划常住人口为15.77万人。 中期城区规划常住人口为21.86万人。 远期城区规划常住人口为31.93万人。
根据以上两种方法,确定2005年南昌县城区常住人口为17万人左右,2010年为22万人左右,2020年为33万人左右。
3、南昌市扩散人口确定
随着南昌市昌南片不断向南拓展,市区将跨越市外环路向南部发展,将南昌县城的部分用地变为市区建设用地,安置南昌市区扩散的居住人口,近期因绿地山庄等开发建设,估计约为0.5万人左右的南昌市居民在此购房居住。中期象湖组团、东新组团均有部分用地为居住用地,可吸引南昌市民在此居住,估计约有3.0万人左右。远期东新组团、象湖组团成片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高档住宅小区,估计约有8-10万南昌市民在此居住。
这样通过对南昌县城户籍常住人口及南昌市扩散人口的确定,确定到2005年、2010年、2020年南昌县城规划常住人口分别为18.0万人、25.0万人、42.0万人。
四、城镇用地规模 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南昌县城现状建成区呈松散团状结构,建成区面积为1396 ha,人均建设用地为116.33m2/人,属IV类用地标准档次。考虑南昌县城现状公共绿地、道路交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用地人均指标偏低,而居住用地指标偏高,用地结构不合理,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有待调整。随着小兰工业园区、富山工业区、象湖及东新为南昌市民服务的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强烈要求调整用地结构,而且随着花园城市的建设发展,要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工业用地指标、公共绿地指标均要有较大比例提高,而居住用地指标作适当下降才能使城市建设做到可持续发展。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期末人均用地指标降低到107.45 m2/人,符合现状IV档用地可调整减幅0-10 m2/人的要求,则确定近、中、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别为111.89m2/人、109.85m2/人、107.45 m2/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建成区内规划常住人口及人均用地指标,确定南昌县城近、中、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014.0ha、2746.3ha、4512.8ha。
第六章 城市总体结构与用地规划
一、用地评价与城市发展用地选择 1、用地评价方法及结果
城市用地评价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 防震、抗震。 (2) 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
(3) 是否遭受洪涝侵害。 (4) 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 (5) 考虑城市现状用地的特殊性。
用地评价分为三类四种,各类用地标准及评价如下: I类用地:
地基承载 [R]=30-50T/平方米,地形坡度小于5%,地下水位低于地面6-7米,地面标高大于23.6米(百年一遇洪水位),建设条件好,主要分布在城南城北地区。
II类用地:
地基承载[R]=20-30T/平方米,地形坡度大于5%,地下水位低于地面5-7米,地面标高大于23.6米(百年一遇洪水位),稍作工程处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城东、城南地区。
III1类用地:
地基承载 [R]=30-50T/平方米,地形坡度大于10%,地下水位低于地面7-8米,地面标高大于23.6米(百年一遇洪水位),主要分布在城南地区。
III2类用地:
地基承载 [R]小于10T/平方米,地形坡度小于10%,地下水位低于地面3-8米,地面标高小于23.6米(百年一遇洪水位),不宜进行城市建设,但填沙处理可作建设用地,但成本高,主要分布在城西地区。
2、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选择
南昌县城区城市发展用地以现状建成区为基础,由近及远逐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