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权力意识的觉醒。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条件的逐步改良,社会成员的权力意识也日益高涨。以处在社会财富据有量两极的民营企业家阶层与普通农夫阶层为例,1方面,经济上首先富足起来的大批民营企业家对于于知政、议政、参政的诉求也日益强烈起来。在民营资本异样活跃的江浙1带,企业主阶层对于当地公共政策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有的还以踊跃的姿态直接涉足政治领域,从而成为推进中国社会政治平权的直接介进者。另1方面,在广大农村地区,伴有着村民自治的推广,农夫的民主张识、法治意识有了很大入步,实践中农夫手持村组法与干部论理乃至百岁老人踊跃投票的事例也其实不鲜见。最近几年来,我国各级人大机关接到的来自公民的批判、建议也显露逐年递增之势。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公民的权力意识已经经觉醒。于是,国家立法机关应该及时归应广大公民的权力需求,在宪法上明确承认请愿权,从而为公民踊跃介进政治提供更加广阔的制度空间。相应地,公民权力意识的高涨也会为请愿权的运作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
二.人权观念的日新月异。改革开放210多年来,我国已经经相继加进了《解除了1切形势种族轻视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力国际公约》等全世界性国际公约,并已经签署《公民权力以及政治权力国际公约》,这是我国在人权领域所采纳的重大举措,意义极为深遥。与此同时,人权观念在我国也呈日新月异之势。隐私权、知情权、罢工自由、迁徙自由等基本人权非但已经经成为学术钻研的暖点课题,而且也是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中央。人权公约的加进已经经显示出我国现行宪法公民基本权力条款的不足,同时也为其从体系到规范的重构与完美提供了首要契机。对于于这1点,我国宪法学界同仁已经经达成为了空前1致的共叫。可以说,1个人权的制度化时期已经经来临。于是,面对于社会生活的变迁以及外部环境的压力,绝快通过修宪等手腕归应公民人权观念的勃兴已经成为未来中国宪政建设中的关键性环节之1。在这1社会违景之下,请愿自由进宪也完整是需要且可能的。
三.服务理念的深进人心。我国正式加进WTO已经逾两年,服务行政的理念正日渐深进,现代政府的特点也随之从治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最近几年来,给公民带来极大便利的“政务超市”在全国各地的兴起等于政府强化服务观念的生动体现,而这还只是公共权利机关转变本身角色、改入工作风格的局部缩影。随着现代通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铺,公共权利机关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将更为及时、优良。中共中心总书记胡锦涛关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号令,更是执政党对于服务理念的尽好诠释。于是,在服务理念风靡的当代中国,充沛尊敬公民的请愿自由、认真对于待公民的意见与愿瞅从而及时地入行相干政策的调剂应该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
(3)加强我国公民请愿自由宪法维护的详细假想
笔者以为,目前应该从下列4个方面加强我国公民请愿自由的宪法维护:
一.请愿自由进宪要武断摒弃3种过错熟识。当前,对于公民请愿自由的质疑可能来自下列3种过错的熟识:1是以为请愿拥有封建颜色,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时期承认请愿权是自相矛盾的;2是以为承认请愿权会把社会弄乱,影响稳定;3是以为承认请愿权有损国家形象。毋庸讳言,这些过错熟识对于于请愿自由进宪及其入1步发铺都拥有显著的阻碍作用。诚然,在封建专制社会,黎民庶民需要享有请愿权。在现代民主社会,公民一样需要享有向国家机关请愿的权力。这类请愿权已经经不是单纯地为了个人利益而行使的,相反地,它表现了公民个人或者集体对于国是的关切与介进。只要承认公共权利机关有脱离民意而日趋异化的可能,就应该对于请愿权这1缩短公共权利与民意间隔的制度设计表示认可。而权利的异化已是为人类社会的政治实践所证实了的普遍现象,我国则一样存在。于是,承认请愿权与人民主权原则其实不矛盾。其次,作为民众发泄不满、表达意见的正式手腕——请愿不但不会把社会弄乱,反而会因为排除了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而保护了稳定。正如西方国家并无因为承认罢工权而导致“罢工狂潮”1样,承认请愿权也一样不会出现“请愿风暴”。相反地,假设制止公民入行请愿,那种无停止的“集体上访”乃至某些极端行动却更等闲影响社会稳定。最后,以侵害国家形象为借口拒尽承认请愿权也是经不起斟酌的。在事关人民的根本利益面前,任何所谓的“国家形象”、“处所形象”乃至“个人形象”都是微乎其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咱们党以及国家1切工作的出发点以及回宿,也是咱们抉择1个制度采用与否的标尺。请愿权的行使非但有助于暴露决议规划履行中所存在的题目,而且还传递了民意、集中了民智,对于于改入工作、入步服务质量都有首要意义。于是,安然地承认并维护公民请愿自由反而能建立起1个宽容守信、求真务实、敢负责任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