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长投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1.成本法→权益法
个别财报中: ① 按处置/收回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投成本。(=长投成本X出售比例)
?剩余长投成本>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属于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投账面价值;
?剩余长投成本<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在调整长投成本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②对于原取得长投后→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实现的净损益应享有的份额应调整其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原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X剩余持股比例X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和(原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X剩余持股比例X100%-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此为未分配利润。
③对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投账面价值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eg:如期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则这25万按剩余持股比例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合并财报中: ①对于剩余股权,应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借:“长投”
贷:“长投” (原购买价款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X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
②对个别财报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即原公允价值X处置持股比例调出投资收益
?企业应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日的公允价值、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损失。
2.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法→成本法
参照本章第一节处理。
3.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法
①转换日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股权公允价值+为取得新投资而支付的对价公允价值。
?转换日原持股比例公允与(原账面+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的转入)之间差额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初始长投成本>权益法时即转换日投资应享有被投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X新增后持股比例,不调整长投账面价值;
?初始长投成本<权益法时投资应享有被投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在调整长投成本同时计入营外收。 借;“长投-成本”
贷: “银存” 同时 借: 其他综合收益 “如原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4.权益法→以公允价值计量
①转换日剩余股权改为公允计量,其公允与(原账面+/-原计入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之间差额确认处置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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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由于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原确认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专区当期损益。
5.权益法→以公允价值计量
于丧失股权控制日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与账面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①在个别财报中,按从成本法→权益法核算,首先应按新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投原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新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6.长投的处置:计算时注意持股比例的成本要除以持股比例=其账面价值,然后再X出售部分比例,才为出售部分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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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特征:
①各参与方(2个或2个以上)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合营安排相关事项的决策方式是分析是否存在共同控制的重要因素。当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单独主体所制定的条款、章程/其他法律文件有时会涵盖相关约定的全部/部分内容。
② 只要2个或2个以上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就可以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
排享用共同控制。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称为合营方。 ?共同控制不同于重大影响。
?如果某一参与方能够单独主导该安排中的相关活动,则为控制。如参与方要联合起来才能主导该安排中的相关活动,则为集体控制。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直同意时,才存在共同控制。一致同意中并不要求其中一方必须具备主动提出议案的能力,只要具备对合营安排相关活动的所有重大决策予以否决的权力即可。
?当相关约定中设定了就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所需的最低投票权比例时,若存在多种参与方的组合形式均能满足最低投票权比例要求的情形,则该安排就不是合营安排。
?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指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一项权利。
?在不同阶段,一项安排可能发生不同活动会有不同参与方。需其分别评估自身是否拥有主导对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的权利,从而确定能否控制该项安排。
?一项安排的各参与方之间可能存在多项相关决议,要综合考虑该安排的目的和设计的所有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
共同经营: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其负债的。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
成时为共同经营。
3. 合营安排分类:
合营企业: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需要根据其法律形式来判断有否将参与方和单独主体分离(即单独主体持有的资产和负债是参与方的还是单独主体的资产和负债),如为单独主体的资产和负债,则基于法律形式赋予各方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初步判断该安排是合营企业。反之。
?单独主体:指具有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其并不一定具备法人资格但必须具有法律所认可的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某些情况下信托、基金也可视为。
?当通过法律形式不能判断时,则进一步分析合同安排的特征或条款。 条款对比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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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法律形式和合同安排均不能判断,则需考虑其他形式。如合营安排的目的和设计,其他参与方的关系及其现金流的来源等。在实务中,参与方在合营安排的产出分配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同并不影响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如有的目的是为参与方提供产出(从而承担了该经济 利益的相关风险如价格风险、存货和需求风险等),这表明参与方根据相关合同或法律约定有购买产出的义务,其安排产生的负债实质上是由参与方通过购买产出支付的现金流量而得以清偿,其实质则为共同经营。其强调参与方实质上是该安排持续经营所需现金流的唯一来源。
4.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负债,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产生的费用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产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但如其保留了资产的全部所有权/控制权,则其会计处理方式无差别。 ?合营方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的,应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债中的利益份额。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债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应当仅确认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损失。如果其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营方需全额确认。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不应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享有的部分,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合营方增加其持有的一项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利益份额时,如仍是共同控制,则其之前的利益份额不应按新增设投资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共同经营中的非合营方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如是对净资产享有权利并有重大影响,则按长投处理,如是对净资产享有权利并无重大影响,则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处理。
5. 合营企业中合营方按长投进行会计处理。如是对合营企业有重大影响,则按长投,如无重大影响,则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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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资产减值 第一节 资产减值概述
1.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但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资除外,这些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现象,都应当至少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资,由于其价值有较大不确定性,也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2. 企业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第二节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1.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及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不包括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2者间较高者确定。
?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将预计XXXXXX现值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 企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建立在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预测数据之上,但最多涵盖5年,如
管理层能证明更长期间是合理的,也可以涵盖更长时间。企业应以该预算/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同时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也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但增长率不应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行业长期评价增长率。在恰当合理情况下,该增长率可以是0/负数。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须的现金流出。
?在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问题上,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和折现率的预计应当保持一致。
3. 实务中,折现率的确定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无法取得也可以为替代利率。如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利率的期间结构反应敏感的,应在未来各不同期间采用不同的折现率。 4. 外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计:
① 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并按该货币使用的折现率计算
现值。
② 将该外币现值按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③ 折算后的现值再做比较判断是否减值。
第三节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转出。
?期末,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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