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每年20天的探父母假;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⑵ 一年一次探配偶假
已婚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每年30天探配偶假。
⑶ 四年一次探父母假
已婚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四年可享受20天探父母假,即每四年为一个休假周期,在一个休假周期满后的一年内可自行选择休假时间,如休假周期内未使用该假期,逾期不再有效,探亲假不得提前使用。
2.路途假根据实际需要计算,最多不超过2天,员工探亲路途费用报销根据公司探亲费报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如在一年内分次使用,对于同一种类探亲假,路途费报销只享受一次。
3.如员工的父母与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只享受探配偶假,不享受探父母假。
4.员工探亲时如遇丧事、急性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托部门申请续假,并上交有关机关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病丧假等证明(以盖有公章的证明为凭),分别按丧假、病假和事假处理。
5.年休假及探亲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5个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