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确须机械牵引复轨时,参与复轨人员与矿车(最高点、最宽点、最长点
中的最大点)保持5至10米距离,且翻倒距离、滑行距离和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1)、复轨后,拿道人员必须躲至安全地点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Ⅱ、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作业前,首先要对进架线路内的轨道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轨道符
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尽量减少车辆掉道事故。
(2)复轨前,现场必须由区主管技术员以上干部对复轨地点20米以内环境进
行全面安全确认和检查,内容包括:
1)巷道支护情况及安全间隙情况。
2)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若复轨地点巷道支护状况不好、安全设施不齐全
完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3)斜巷复轨必须确保声光信号灵敏可靠,并认真检查绞车、钢丝绳、勾头、保险绳、安全设施,确保符合规定方可施工。
4)若复轨地点有风筒、电缆、风水管路等各种设备或管线时,必须对设备
及管线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安全可靠。
5)复轨前需对车辆连接装臵、起吊用具、索具、生根点和复轨器等参与复
轨的工具进行安全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3)复轨前,要检查掉道车辆是否有侧翻的趋势,如有侧翻的趋势,必须在
有侧翻趋势的一侧搭制可靠的防侧翻木垛。
(4)复轨前,要严格检查物件的固定和捆绑是否牢固可靠,如有松动,必须
重新紧固、绑扎。
(5)复轨时必须采用专用复轨器具复轨,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严禁生拉
硬拖车辆。
(6)确须机械牵引复轨时,参与复轨人员与车辆(最高点、最宽点、最长点
中的最大点)保持5至10米距离,且翻倒距离、滑行距离和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7)施工期间,掉道车辆的两侧严禁任何人行走、逗留或从事其他作业,确
需在两侧行走时,必须经当班跟班干部确认无问题,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
(8)复轨时,施工人员要躲离掉道车辆可能下滑或旋转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