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文件,确定待估宗地总面积为80150.0平方米。
土地四至:待估宗地东临XX大道,南临YY一路,西临XX二路,北临YY二路。
交通状况:紧临新建的YY一路。
土地形状:呈方形,对土地利用较为有利。
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
一、估价依据
(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
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
6、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2001)》。 (二)省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 3、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征收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赣府发[1987]81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赣府发[1995]63号);
5、《南昌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YY片区土地利用规划》; 6、《南昌市2001年统计年鉴》;
7、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通知等法规文件;
8、《南昌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报告》;
(三)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估价人员现场勘查、收集到的相关
资料。
1、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洪国土资利字[2008]888号批复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估价人员现场勘查所得的宗地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资料; 二、土地估价
1、估价原则:本次估价过程中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协调原则、需求与供给原则、变动原则、多种估价方法相结合的原则。
2、估价方法:由《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可知,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以及结合估价对象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来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因此,在本次估价中主要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假设开发法来测算待估宗地价格。 3、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在现场勘查和对当地地产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测算出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月27日设定的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土地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评估土地总面积:80150.0平方米 单位面积地价:490元/平方米 总地价:3927万元
(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贰拾柒万元整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南昌市XXX公司以出让方式能取得XXX区C-888地块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作为居住用地,经开发能得到最有效利用,并产生相应土地收益。
(2)在评估基准日的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3)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属实。 2、估价结果和价估报告的使用
(1)本评估报告有效期自估价报告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本报告由南昌市XXX房地产评估公司负责解释。
(3)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书中任何一部分内容都不得使用于公开的文件、通告或报告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对于该宗土地面积,我们以委托方提供的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洪国土资利字[2008]888号批复文件所载土地面积为准。
(2)该宗土地价格是以设定的土地用途,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假设开发法测算确定的;如土地用途及地价的构成因素改变,则土地价格应相应的调整。
(3)土地价格是在我们设定的土地因素条件下确定的,如设定因素发生改变,则土地价格也应相应的改变。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项 目 名 称:南昌市XXX区C-888地块
委 托 方:南昌市XXX公司 估 价 方:南昌市XXX房地产评估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赣XX土评字(2008)第666号 估价报告作业日期: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至二OO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