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僰王山镇集镇建设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共兴文县委、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互动发展的意见?(兴委发?2011?6号)文件和中共兴文县委办公室、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文县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办?2011?7号)通知精神,为加速推进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集镇面貌有根本改观,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 分两宗地块:
一是原粮站区域宗地。土地面积约22亩,土地性质属国有土地,拆迁现有建筑面积约13995平方米(其中国有资产面积约6042平方米,私有住宅和门面房面积约7953平方米),拆迁居民住户约80户。
二是镇政府门前至原农机厂区域宗地。土地面积约68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约49亩,集体土地面积约19亩),拆迁现有建筑面积约26788平方米(其中国有资产面积约7500平方米,私有住宅和门面房面积约19288平方米),拆迁居民住户约70户。
三是两宗地的建设改造范围以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为准(见附件1)。
二、建设模式
鉴于两宗地前期投入资金量较大,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投资业主,镇政府与其签订项目前期工作合作协议(见附件2),由投资业主垫付前期工作费用,配合镇政府开展项目开发前期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公开出让两宗项目地块,确定建设业主。
三、征收主体
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县政府或县征收部门出具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僰王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由僰王山镇人民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臵协议(见附件4)。对集体土地及附作物征收,由县政府出具征收通告(见附件5),委托僰王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征收。
四、土地及房屋征收
土地及房屋征收分两类进行,一是集体土地及附作物的征收由县人民政府出具征收通告,将集体土地征收后并入原有的国有土地面积进行公开出让。二是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由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见附件6),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公开拍卖。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一)征收方式:由僰王山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安臵方案,依照相关补偿标准,签订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后组织拆迁。
(二)补偿方式:本次征收补偿、安臵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安臵方案
自行选择。
(三)临时安置方式:
1.临时住房安臵:原粮站的办公房可临时提供15套安臵房,解决15户人临时住房问题。
2.修建安居工程进行安臵。对现居住国有资产房未取得产权且没有其他住房的23户住户,通过修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解决。
3.补助临时过渡费进行安臵。对需临时租房的住112户,镇政府采取补助临时过渡费的方式解决安臵问题。
六、规划、设计建设要求
本着集镇按照县城建的要求,围绕“打造文化品位较高的休闲度假旅游居住型小城镇”目标,两宗地应按照僰王山集镇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户型图),送县规委会审定后方可进行建设。 附件:1.规划红线图
2.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合作协议 3.授权委托书
4.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 5.集体土地及附作物征收通告 6.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
兴文县僰王山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
僰王山镇原粮站或原农机厂建设项目前期合作协议
(送审稿)
甲 方:兴文县僰王山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人代表:
为加快僰王山镇城镇建设进程,甲方拟对僰王山原粮站宗地区域进行旧城区改建。甲乙双方就该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协商,乙方自愿垫资,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程完成后,甲方依法公开拍卖项目规划地块时,乙方愿意参加竞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则,就兴文县僰王山镇原粮站宗地区域整体建设前期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规划建设内容
项目范围:僰王山镇原粮站区域东至正街,南至小街子,西至原区公所后,北至镇政府。(镇政府门前至原农机厂到原农场)
项目建设内容:拟新硬化正街约200米及商住性小区一个(含绿化、路灯、地下停车场、地埋式垃圾转运站、公厕等配套设施)。
二、合作项目规划设计控制指标 (一)建筑密度≤30%。
(二)建筑容积率≤4.5(暂定)。 (三)绿化率>30%。
(四)邻街面不超过七层,应具有地方僰文化特色。 (五)停车位不少于0.6个/100平方米,其中20%作有偿社会停车用。
(六)小区内自行配臵地埋式垃圾转运站,配电房等公用设施。
三、项目合作内容
本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由双方共同完成。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规划区域内房屋、土地进行调查确认,面积汇总;编制建筑设计方案;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甲方依法作出项目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决定等。
第二阶段:进行项目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和依法公开出让项目规划地块。
如果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本项目规划区不具备甲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条件的,本协议和第二阶段工作自行终止,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一)、(二)、(三)项约定结算前期经费给乙方。
工作内容及分工:
1.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含户型图)由乙方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