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培训讲义
科 目 记录书写规范 主讲教师 陶 颖 讲义内容: 本节内容 授课时间 检验项目记录 4学时 提问或 1.4 折光率:记录仪器型号,温度,校正用物,3次测定值,取重点要求 平均值报告。 1.5 熔点:记录采用第×法,仪器型号或标准温度计的编号及其校正值,除硅油外的传温液名称,升温速度;供试品的干燥条件,初熔及全熔时的温度(估计读数到0.1℃),熔融时是否有同时分解或异常的情况等。每一供试品应至少测定2次,取其平均值,并加温度计的校正值;遇有异常结果时,可选用正常的同一药品再次进行测定,记录其结果并进行比较,再得出单项结论。 1.6 吸收系数:记录仪器型号与狭缝宽度,供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溶剂名称与检查结果,供试液的溶解稀释过程,测定波长(必要时应附波长校正和空白吸收度)与吸收度值(或附仪器自动打印记录),以及计算式与结果等。 1.7酸值(皂化值、羟值或碘值):记录供试品的称样量(除酸值外,均应作平行试验2份),各种滴定液的名称及其浓度(mol/L),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空白试验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计算式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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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记录书写规范 主讲教师 陶 颖 讲义内容: 本节内容 授课时间 检验项目记录 4学时 提问或 重点要求 2.鉴别 2.1呈色反应、沉淀反应:记录简要的操作过程,供试品的取用量,所加试剂的名称与用量,反应结果(包括生成物的颜色,气体的产生或异臭,沉淀物的颜色,或沉淀物的溶解等)。采用药典附录中未收载的试液时,应记录其配制方法或出处。多批号供试品同时进行检验时,如结果相同,可只详细记录一个批号的情况,其余批号可记为同编号××××××的情况与结论;遇有结果不同时,则应分别记录。 2.2仪器分析:应记录分析条件,仪器和色谱柱编号和型号,流动相配制过程和数量,样品的前处理,供试品及对照品的配制,分析所得图谱或原始数据。 2.2.1可见-紫外吸收光谱特征:同吸收系数项下的要求。 2.2.2红外光吸收图谱:记录仪器型号,环境温度与湿度,供试品的预处理和试样的制备方法,对照图谱的来源(或对照品的图谱),并附供试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 2.2.3气(液)相色谱:如为引用检查或含量测定项下所得的色谱数据,记录可以简略;但应注明检查(或含量测定)项记录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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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记录书写规范 主讲教师 陶 颖 讲义内容: 本节内容 授课时间 检验项目记录 4学时 提问或 3.检查:一般检查项目,只取一份供试品依法进行检查。检查重点要求 结果为不符合规定或边缘产品时,按《实验室数据调查管理》进行调查。规定以一次检查结果为准的项目,不得复试。 3.1薄层色谱(或纸色谱):记录室温及湿度,薄层板所用的吸附剂(或层析纸的预处理),供试品的预处理,供试液与对照液的配制及其点样量,展开剂、展开距离、显色剂,色谱示意图;必要时,计算出Rf值。 3.2结晶度:记录偏光显微镜的型号及所用倍数,观察结果。 3.3 pH值(包括pH值检查的“酸度、碱度或酸碱度”):记录仪器型号,室温,定位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校准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及其校准结果,供试溶液的制备,测定结果。 3.4溶液的澄明度与颜色:记录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浊度标准液的级号,标准比色液的色调与色号或所用分光光度计的型号和测定波长,比较(或测定)结果。 3.5氯化物、硫酸盐、铁盐、重金属、砷盐等:记录采用的方法,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比较结果。必要时应记录供试品溶液的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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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记录书写规范 主讲教师 陶 颖 讲义内容: 本节内容 授课时间 检验项目记录 4学时 提问或 3.6干燥失重:可只做一份;必要时应同时作两份,取平均值。重点要求 记录分析天平的型号,干燥条件(包括温度、真空度、干燥剂名称、干燥时间等),各次称量(失重为1%以上者应作平行试验2份)及恒重数据(包括空称量瓶重及其恒重值,取样量,干燥后的恒重值)及计算等。 3.7水份(费休氏法):记录实验室的湿度,供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3份),消耗费休氏试液的毫升数,费休氏试液标定的原始数据(平行试验3份),计算式与结果,以平均值报告。 3.8炽灼残渣、灰分:应记录坩锅恒重量,取样量,炽灼温度,炽灼后残渣与坩锅的恒重量,结果计算。 3.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记录仪器型号和光源,仪器的工作条件(如波长、狭缝、光源灯电流、火焰类型和火焰状态),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配制(平行试验各2份),每一溶液各3次的读数,计算结果。 3.10 无菌:记录培养基的名称和批号,对照用菌液的名称,供试品溶液的配制及其预处理方法,供试品溶液的接种量,培养温度,培养期间逐日观察的结果(包括阳性管的生长情况),结果判断。 质量培训讲义
科 目 记录书写规范 主讲教师 陶 颖 讲义内容: 本节内容 授课时间 检验项目记录 4学时 提问或 4 含量测定:要求平行做两份,两份结果精密度应在测定方法重点要求 的允许误差范围之内。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为供试品的含量,如偏差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并调查处理 4.1容量分析:记录供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简要的操作过程,指示剂的名称,滴定液的名称及其浓度(mol/L),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空白试验的数据,计算式与结果。电位滴定法应记录采用的电极;非水滴定要记录室温;所用的滴定管与移液管均应记录其校正值。 4.2重量分析:记录供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简要的操作方法,干燥或灼烧的温度,滤器(或坩埚)的恒重值,沉淀物或残渣的恒重值,计算式与结果。 4.3紫外分光光度法:记录仪器型号,检查溶剂是否符合要求的数据,吸收池的配对情况,供试品与对照品的称量(平行试验各2份)其及溶解和稀释情况,核对供试品溶液的最大吸收峰波长是否正确,狭缝宽度,测定波长及其吸收度值(或附仪器自动打印记录),计算式及结果。必要时应记录仪器的波长校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