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状自然河流网络充分利用并进行疏理,采取疏、导、引的手法,使水系网络贯通为有机的整体;运用现代城市设计手法,使水系、绿化、道路、用地相互依存,构成整个区域生态廊道的主要骨架。区域水面率控制不低于10%。
结合宝山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土地使用的调整,优化岸线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深水岸线,适当增加生活岸线,重点保护生态岸线,充分发挥岸线作用,满足城市生活和生产对岸线的需求,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五十二条 规划结构
以市、区两级河道为基础,形成 “五纵五横” 骨干水系基本结构。
五纵:蒲华塘(原蒲华塘拓展向南接蕰藻浜)、荻泾、潘泾、杨盛河和北泗塘。 五横:走马塘、蕰藻浜、新湄浦、练祁河及新川沙河 次级水系与骨干水系连通,形成区域水系重要框架。
第五十三条 景观水系
规划形成“市级+区级”景观水系系统结构,形成多条水绿相依的生态走廊,实现水、绿网络化,做到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景观群体,全面建设生态型滨江宝山。 规划形成全区 “一带、二轴、五环、四湖”的水景观结构。
“一带”,发展长江、黄浦江沿江景观带,以临江公园、炮台湾湿地公园以及吴淞客运中心商务旅游观光区为重要节点开发,形成人文景观、自然生态为一体的滨江旅游发展带。
“二轴”:蕰藻浜、杨盛河生态景观轴。
“五环”:形成长江-蕰藻浜-黄浦江-北泗塘水环、长江-蕰藻浜-黄浦江-杨盛河-马路河水环、长江-蕰藻浜-黄浦江-潘泾-练祁河水环、长江-蕰藻浜-黄浦江-荻泾-顾泾水环、长江-蕰藻浜-黄浦江-罗蕰河、新川沙河水环等五环。
“四湖”:形成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北区)园区湖、罗店美兰湖、“绿龙”公园湖、经纬湖等,结合地区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景观湖泊。
第五十四条 岸线规划
沿江岸线是宝山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规划将宝山沿江岸线分为产业岸线、生活岸线和生态岸线三类,分别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 1、产业岸线
保留并优化宝山罗泾港区至宝钢马路河段产业岸线,合理利用该段尚未使用岸线。 2、生活岸线
对宝钢马路河—吴淞口-黄浦江宝山区界段现状混合岸线利用进行调整梳理,逐步停止生产性岸线利用,整体规划为以生活岸线为主,生活岸线与部队岸线相结合的岸线利用。 3、生态岸线
重点保护宝山长江口宝钢水库、陈行水库区域的生态岸线。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五条 规划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优先原则,以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依托合理的环境功能分区,有效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通过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循环经济途径,开拓宝山区复合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有效解决城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使城镇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和谐统一,努力将宝山建设成为“气净、地绿、水清”的生态型城区。
第五十六条 大气环境保护
以“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为契机,分步推进本区能源结构调整,以工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对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进行控制,严格控制吴淞工业区的粉尘污染,改善全区大气环境,各环境功能区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到2020年,全区总体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标准,城乡环境趋于良性循环的生态城区。
第五十七条 水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区域内长江段的污水排放,保护宝钢水库等。全面开展宝山区水环境污染源截污治污工程,削减环境污染源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完成区域内河道整治,建立河道疏浚机制,确保河道过水能力和自净能力,改善水质。
第五十八条 噪声控制
合理组织不同地区的主干道机动车流流量,实施道路禁鸣和建设隔离屏障,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加强治理固定源噪声,增加噪声监测点位,加大科技投入。按规定建设城镇、中心村防护林带及道路、工业区绿化隔离带。通过完善配套和绿化建设,改善居住区生活环境。
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
建成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 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整中处置和综合利用,加大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
第六十条 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吴淞工业区的综合整治与改造的成效是影响和制约宝山区域整体发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规划近期主要按照“消烟尘、水治污、路保洁”的方针,加大对吴淞工业区的整治和控制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发展现代物流为基础,限制工业用地的扩展,加速产业升级换代,切实推进泗塘河东侧地区产业“退二进三”,实现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远期吴淞工业结合城市整体功能转换,逐步实现产业转移,一部分主导产业转移至北部精品钢基地预留用地中,一部分则以“退二进三”的原则融入新城整体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围绕工业区发展的不合理格局,彻底改善新城区的环境面貌和城市形象。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六十一条 供电
宝山区是上海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石洞口第一电厂、第二电厂座落在北部。现有杨行500KV变电站,是上海500KV电网中的枢纽变电站,将石洞口电厂的电力通过500KV电网送往全市。
区内现有同济等6座220KV变电站,是宝山区内的电源变电站。部分变电站还将电力转送市中心。 预计宝山区最高用电负荷约300万KW(不包括宝山钢铁公司)。
规划建设华能石洞口燃机电厂和石洞口二厂二期工程。新建宝浏等9座220KV变电站。结合宝浏220KV变电站的建设,对宝山区内的高压电力走廊进行调整。
规划在上海中心城宝山部分以内不再新建架空线,现有架空线根据高压线入地规划逐步入地为原则。上海中心城宝山部分以外,调整影响地块整体规划的架空线,采用迁移、归并的方法,将高压线布局调整
得更为符合规划。
第六十二条 供水
宝山区频临长江,是上海市域范围内为数不多的水源地。陈行水库向区内及市区北部水厂供应原水,宝钢水库负责供应宝钢等大型企业自备水源。
宝山区的供水系统现由市北自来水公司、宝山区自来水公司、各乡镇农村所属水厂的供水系统以及企业自备供水系统组成。
预测宝山区最高日需水量约84万立方米/日(不包括宝钢等自备水源企业用水量)。
规划逐步关闭区自来水公司和乡镇所属水厂,由市北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形成一网供水的格局。 规划建设陈行三期原水系统工程。保留月浦水厂,新建罗泾水厂(20万立方米/日)、长兴水厂(11万立方米/日)、扩建泰和水厂(至80万立方米/日)。废除吴淞水厂,增设水库唧站,并相应完善输配水管网。
第六十三条 燃气
目前宝山区有人工煤气和天然气两种气源。区内人工煤气主要由现有石洞口制气公司和吴淞制气公司供应。天然气来自东海天然气和“西气东输”天然气。
预计全区最终高峰日天然气用气量约为100万立方米(不包括发电、钢铁、锅炉及其他大型工业类用气)。
规划敷设通往石洞口制气公司和石洞口电厂的超高压天然气管道,远期向北穿越长江,经崇明岛与苏北天然气并网。
沿外环线的高压天然气管道将向北与北郊环的超高压天然气管道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