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办人核对资料后,根据已批建筑设计方案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管理》进行审查,填写《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向勘测单位出具《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勘测单位办理坐标放线,将坐标放线交接单返建管科;
3、副局长审定签发《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件。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
(2)《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份。
(四)备注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经办人将坐标放线交接单与建施图核对无误后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并将项目资料移交窗口。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
(一)必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文件1份(复印件);
3、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1份(复印件);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建筑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单》(盖银行“已出具专用凭证”章);
7、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交接单;
8、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作程序
1、窗口受理并将报建材料移交建管科经办人;
2、经办人审核报建资料,科长初审;
3、副局长复审;
4、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将审批表移交窗口;
6、窗口制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并将办件信息提交建管科。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
(四)备注
经审查与原审批意见不符的报建项目,转规划局信息中心复核后办理,承诺时限另计。
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时限:5个工作日)
(一)必备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政务大厅索取)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政务大厅索取);
3、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房屋竣工测绘图及光盘(原件);
4、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面积测量报告(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通知单(复印件);
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其附图(原件);
8、建筑用地红线、建筑放线图、建设项目± 0.00 检测报告及光盘(原件);
9、土地使用证、缴款单、建筑竣工照片等其他需要出具的相关资料。(光彩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审批通过的光彩工程立面效果图、竣工实景照片)
(二)工作程序
1、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监督科经办人。(1个工作日)
2、经办人完成资料核实、现场核验后,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经公示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同时填写《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报科长复审。(2个工作日)
3、分管局长、局长审定《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个工作日)
4、监督科经办人将发证材料整理后移交窗口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并打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1个工作日)
5、建设单位返回缴费通知单(盖有银行已收款凭证章),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窗口即办)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1、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
2、经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
备注: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法制监督科在核发《建设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后一并交档案室归档。
八、重大项目
(一)受理范围
1、市级(含市级)以上计划部门立项的重点项目;
2、省、市要求落实并在行政审批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作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持重点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必备文件,递交规划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绿色通道”项目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指导其按一般常规程序报建。
2、窗口向规划局建管科移交申报材料,同时发出《重大项目办理通知书》抄告相关业务科室并报分管领导。
3、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审批内容的,相关审批科室在同一阶段办理时限内实行并联办理,提出办理意见。
4、需进行联合审批的事项,局领导主持审批管理业务办公会研究方案,规定时限,建管科拟订会议纪要,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和服务,各相关科室根据议定事项予以落实。
5、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科室在常规程序基础上简化环节,随到随办。 “一书两证”总时限最高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五部分 农村新型社区 新农村建设项目审批
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10个工作日
(一)、规划设计条件(时限: 7个工作日)
1、必备文件
a、明确标了拟建用地范围的1:500(或1:1000)地形图;
b、标明准确选址范围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