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学院党、团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学院党、团和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
(4)对学生种种不良风气的态度: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 2. 工作态度
(1)组织能力: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能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2)活动能力:广泛联系学生会系统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部门,能很快适应社交活动。
(3)工作作风: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必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4)工作中的协作精神:工作中顾全大局,从整个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他部门。
(5)工作效果:活动本身意义大,参加人数多,影响面广,同学们反映很好,工作有很大进步。 3. 学习情况
(1)学习态度:态度端止,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好,
(2)学习进步情况: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三) 学生会干事考核内容
1.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
2. 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开拓,从不满足现状,工作中任劳
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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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习上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4. 出色完成部长所给的工作任务。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能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四) 学生会部门考核内容
1. 为保证工作放率,对于团总支和主席团分配的工作任务,
各部门必须按照计划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完成。
2. 对于各部门与办公室的协调工作,包括活动计划的上传、
活动时间冲突的协调、活动小结的撰写、工作简报的汇总以及经费的申报,各部门必须按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和安排按时完成。
3. 各部门在学期工作开始前,应向主席团上交学期工作计
划,并根据主席团的宏观安排,确定大致工作中心和重点。在学期工作结束时,各部门必须向主席团书面总结工作。 4. 各部门原则上应一个月进行一次小结,一学期进行一次总
结,所有小结、总结以电子版的形式记录到部门档案,交到办公室存档和备案,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检查。 5. 特别强调各部门在工作中若有经费周转,必须及时向主席
团和办公室汇报经费数额、去向,并应出示相应的票据。记录迟报、漏报的部门和不报、故意隐瞒的部门存档和备案并加以严肃处理,由主席团和办公室清算经费。 四. 奖励办法
1.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 被评为优秀部长,干事,部门者,由学院颁发“优秀部长,
干事,部门”荣誉证书。并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公开表彰。 五. 备注
1.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动科院团总支学生会,其他人
不得擅自篡改或歪曲,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2. 考核对象对于考核结果有异意者可以向学生会主席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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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面报告,提出意见,而最终的解释权由动科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3. 以上制度是考核学生会所有部门成员的,各部门可以根据
本部门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但只作为部内评定,而上交的考核结果不包括这一部分。各部门在考核过程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席团及其他成员对于考核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例会上提出,并进行相应的改动。
优秀部长评选细则
为树立我院学生会部长的优秀典型,使学生会工作更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学生会优秀学生部长评选活动,借此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各部长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学生会各干事树立模范榜样,现制定本活动评选细则。
一. 评选条件
1. 对党有较高的觉悟性,并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能积极参加
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能协助、配合其他部门的活动,
熟悉各项活动的意义并为之进行宣传。 3. 定期围绕学院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的指导思想积极组织所
在部门展开工作,有突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优异;平易近人,能发挥协助精神,在部门及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在部门中发挥领导作用。
4. 带领部门干事或身边同学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带头抵制
不良风气,并积极说服他人共同抵制。 二. 评选程序
1.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5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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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门部长均可填写《学生会优秀部长登记表》,由办公
室收集上交由团总支负责人评定。
3. 由团总支评选负责人确定的候选人的登记表上交有关部
门审核。 三. 奖励方法
1. 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 被评为优秀部长者,由学院颁发“学生会优秀部长”荣誉
证书,并在学院的表彰大会上对其进行公开表彰。 3. 本条例即日起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动科院团总支学生
会。
优秀干事评选细则
为了肯定我院学生会干事们的热情工作、积极投入以及取得的优秀成绩,鼓励干事们继续努力发扬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优良作风,树立起干事的典范,特进行此次优秀学生干事的评选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
主义、毛泽尔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积极参加班级或学
校组织的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活动。
3. 工作态度良好,主动关心部门里的事务,完成工作效率较
高,并能在组织活动或开展工作方面提出较好的建议,有创造性。工作热情,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4. 学习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取,勤于思考,有良好的
学习方法,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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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选程序
1.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5月份进行。
2. 每个部门首先推举出一名优秀干事,报给主席团,由主席
团最后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两名优秀干事。 3. 经审批确定的优秀干事人选需填写《学生会优秀干事登记
表》,并上报给办公室. 三. 奖励办法
1.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 被评为优秀干事者,由学院颁发“学生会优秀干事”荣誉
证书,并在学院的表彰大会上公开表彰。
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为树立我院学生会优秀部门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激励学生会各部门高效、规范的开展工作,向全院展示我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的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条件
1. 部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
为。
2. 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梯队建设好。
3. 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4. 能准时较好的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5. 协助配合学校、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并积极宣传学校
及学生会工作。
6. 有部门的计划及总结,并及时上报主席团。 7. 有部门会议记录等重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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