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告受伤起因于被告工作人员查出原告商店有问题而决定对其罚款,罚款是被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争吵是基于罚款行为而引起的,属于被告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而打架则是原告与韩某因被告韩某违法行使职权发生矛盾的高潮,也属于与被告工作人员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故此,从本案一系例行为看,原告身体受伤与被告工作人员行使其对原告罚款的行政职权有关,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对原告作出的罚款15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已被被告确认为违反法定程序而自行撤销,故该具体行政行为为违法行为,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3)该案不应该收取诉讼费用,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法函[1995]12号)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故此法院不应该向被告收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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