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安全考核办法(试行)(标黄处进行了修改,请审校)
第一条 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方针和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014.01.08)等文件。确保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的有效运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体化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和管理项目部(管理项目部参照执行)的安全绩效评定考核。
第三条 职责划分
1.工程管理中心安技部负责季、年度内对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绩效的评定,将绩效评定结论向工程管理中心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汇报。
2.各项目部总监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各项目部应对安全管理工作和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就各级部门所检查出的安全问题督导施工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跟踪检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