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免税,即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该方法适用于来料加工等贸易形式和出口有单项特殊规定的指定货物,如卷烟等,以及国家统一规定免税的货物等。
2、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现行政策规定,出口除不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外,分别采取退税和免税两种办法。即一是对外贸、物资、供销等商业流通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税货物实行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及来料加工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一律免征消费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具体计算应退(免)税税额的依据和标准。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作如下规定: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税依据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三种情况:
⑴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
⑵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
退税计税依据=────────────────
1+征收率
上述征收率,供货企业是工业企业的为6%;是商业企业的为4%。。
⑶购进原材料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以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