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本级财政收入1,728,308万元,其中:
(1)税收收入1,438,467万元,增长7.8%;
(2)非税收入289,841万元,增长30.9%。
2、市本级财政支出1,590,91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54,0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及政府各部门的正常支出和事业发展支出(含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和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支出9.3亿元)。
(2)国防1,232万元,主要用于预备役部队和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122,21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确保“平安厦门”建设。
(4)教育152,341万元,教育投入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8%,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主要用于保障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改建、续建一批中小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高等教育建设等。
(5)科学技术58,078万元,占市本级可安排财力的4.1%,符合法定要求,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产学研开发和重大产业平台建设。
(6)文化体育与传媒27,240万元,确保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保障大型文体活动的资金需要。
(7)社会保障和就业76,353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就业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8)医疗卫生67,559万元,重点用于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等公共医疗保障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9)环境保护10,64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环境检测和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104,833万元,确保城市维护、垃圾处理、规划管理、市政道路、消防场站建设等支出。
(11)农林水事务45,582万元,市本级农业投入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老区山区建设等。
(12)交通运输337,093万元,重点保障福厦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及到期债务的偿还。
(13)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81,589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生产、促进内外贸和服务业发展,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等。
(14)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46,406万元,为主安排外贸扶持、补充粮食风险基金、重要物资储备、旅游发展等支出。
(1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512万元。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今年我市需安排援川赈灾资金2.2亿元,分别从市区两级及相关渠道予以落实。
(16)其他支出199,169万元,主要安排预备费、债务支出以及中省属院校、驻厦单位补助等。
(三)基金收支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56,08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6,08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支预算为717,76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6,1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6,12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安排420,000万元,主要收支项目为:
1、土地出让收入预算420,00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31,000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00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0万元;
(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70,000万元;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2、土地出让支出预算420,00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31,000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000万元,土地开发成本支出5,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62,500万元(主要用于偿债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00万元,社会廉租住房建设支出50,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