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卫生工作督查结果的通报(2)
2025-04-30
3、措施得力,初见成效。
动员教育阶段是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医务人员相关知识知晓率提高,督查中随机询问约180名医务人员,他们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原则、治理重点、步骤和收取红包回扣的法律责任等能基本了解。各单位在开展动员教育过程中,还积极采取措施,从制度、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发生。省立医院分院从技术上屏蔽HIS系统中统计查询功能,从源头上杜绝统方现象发生,遏制商业贿赂;还设计并实施了《廉政合约》、《廉政告知书》、《省立医院关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药品招标回顾性检查评价的暂行规定》。皖医弋矶山医院发出了“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还与全院医护人员签订拥护省卫生厅“十条禁令”承诺书。省立新安医院组织全院职工在遵守省卫生系统“十条禁令”自律公约上签名,省针灸医院发出致全院职工一封信,增进医护人员对治理工作的理解,明确责任。省立友谊医院要求每位职工撰写治理商业贿赂法规教育心得。省中医院与全院职工签定行业作风建设承诺书890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天到门诊、病区进行医德医风督查。
本次检查12家省直医疗机构均未发现开单提成现象,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今年1-5月份,弋矶山医院已上交红包58800元,医院为鼓励医护人员上交红包,按上交金额10%给予奖励,红包返还患者。省立医院上交红包17500元,省立儿童医院仅06年4月份收到上交红包8800元,省立医院分院收到上交红包3400元,省中医院收到上交红包800元,省肺科医院已收到主动上缴“红包”金额7000元。蚌医一附院将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在医院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二)打击非法行医及落实“十条禁令”情况。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与省卫生厅签订的依法执业责任书,成立整顿医疗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建督查小组,加强对门诊和病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本次督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本不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场随机抽查273名医护人员,未发现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无承包租赁科室现象,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都经过审批,未发现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未发现使用假劣器材药品。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执业责任制,从省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登记表看,除个别医疗机构发现问题已进行整改外,大多数医疗机构都能比较规范执业。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个别科室有进修医生单独执业情况,医院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省立新安医院在自查中发现妇产科有一名医生有跨类别执业现象,及时调整了该医生工作岗位。
督查组对收到的涉及省直医疗机构的举报投诉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三)采取措施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情况。
对省卫生厅出台的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5项措施,各单位认真进行布置,制定实施细则,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中。
1、惠民病床。11家单位开设惠民病床,惠民病床数占全院开放病床的比例从5%到10%。省立医院惠民病床比例4.3%,实行五项费用减免。安医附院06年共减免医药费1.93万元,安医附院、省肺科医院均按编制床位的5%设立了“惠民病房”并制定了“惠民病床”设置操作细则。省立新安医院即将开展惠民医院试点工作。弋矶山医院在社区专门开设惠民门诊,特困肿瘤化疗病人在门诊享受惠民治疗,2005年减免特困人群医药费74.9万元,今年1-5月份,减免45.9万元。省立友谊医院安排惠民病床比例达10%,优惠额度达20%。省中医院设立惠民病床,比例达7%,共减免近20万元医药费。省针灸医院开设助困病床,比例达11%,共减免12万多元医药费。省立医院分院设立惠民病床7张,减免费用1.4万元。省立儿童医院惠民病床比例10%,对福利院患儿和对口扶贫地区霍山县特困患儿实行多种费用减免。蚌医一附院设立44张惠民病床,超过该院实际开放病床数的5%;蚌医二附院对农村特困患者进行门诊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