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推动当前重点医疗卫生工作的落实,5月23日,省卫生厅组织5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卷测评、现场调查核实等方法对12家省直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打击非法行医及“十条禁令”执行情况,采取措施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工作情况。督查对象是省立医院、省立儿童医院、省肺科医院、省立医院分院、省立友谊医院、省新安医院、安医大一附院、蚌医一附院、蚌医二附院、皖医弋矶山医院、中医附院、针灸医院。
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 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局良好。
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各单位在4月27日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好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
②成立组织。各单位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③制定方案并实施。各单位根据省卫生厅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均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其中,皖医弋矶山医院在上级实施方案未下达前就积极行动,不等待不观望,较早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①召开动员会。各单位根据省卫生厅开展卫生系统法律法规大教育活动的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动员教育阶段工作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动员教育工作。各单位都召开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要求、原则、政策、方法、步骤等。
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各单位强化了医务人员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护士管理办法、病历管理规定、会诊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卫生行业八项纪律、十条禁令等文件的学习和掌握,让每一位医务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律法规道德纪律教育,统一思想,提高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省立医院组织80多名重点岗位人员和科主任去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省立医院分院也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监狱警示教育。弋矶山医院邀请芜湖市检察院法律专家就“反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从司法与实践角度进行专题讲法,提高职工的法纪意识和对专项治理工作思想认识。省中医院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省立医院、蚌医一附院等编印了党风廉政手册、医德教育读本,人手一册。蚌医一附院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制定了本单位“八荣、八耻”,即“以热爱医院为荣,以损害医院为耻;以廉洁行医为荣,以吃拿卡要为耻;以爱岗奉献为荣,以一味索取为耻;以博学精业为荣,以不思进取为耻”等,主题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③加强宣传,各具特色。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专栏、印发简报、典型案例介绍等方式,营造环境和氛围。省立新安医院、皖医弋矶山医院、蚌医二附院将“十条禁令”制成标牌,张贴于医院门诊、病房重要位置;省中医院、弋矶山医院都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布置在门诊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还在医院醒目位置挂横幅。安医附院、省中医院、省立医院分院印制了“十条禁令”宣传单、知识卡,职工人手一张。省立新安医院宣传教育活动资料收集整理较规范。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动员工作,营造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提高了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了大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能力。蚌医一附院、二附院被随机抽查测试的医护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卫生工作督查结果的通报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