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决和谐城区建设中突出问题的对策思考
目前我们在和谐城区建设中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有着比较复杂的社会成因,需要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来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从江岸的现实出发,我们在和谐城区建设过程中,应着重在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一些新的突破,推动和谐城区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确保党代会目标顺利实现。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和谐城区建设的工作力度。建设和谐城区,首当其冲是要实现党群、政群关系的和谐。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很多都是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沿用老的观念、老的办法,难免会在这些矛盾和问题面前束手无策,没有观念上的转变,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谐城区建设就不可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近年来,通过开展责任督查行动,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已经出现明显变化,但从建设和谐城区的要求来看,这一转变还需进一步深化,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民本观念,做到心里想着群众,工作为了群众,时刻关心群众冷暖,把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当作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尽全力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必须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要结合深化责任督查行动,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为企业搞好服务,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时候,不推诿、不拖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通过解决问题,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不断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夯实和谐城区建设的基础。要通过转变观念,让和谐城区建设的工作力度在几个方面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加强。和谐城区建设既是一项事关全区长远发展的大事,又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性强的工作任务,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是我们建设和谐城区的前提和保证。
二是在行动的自觉性上进一步加强。只有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建设和谐城区当作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用自身的自觉行动,引领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和谐城区建设,我们的和谐城区建设才会具有不竭的力量源泉,才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在工作的协调性上进一步加强。和谐城区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个部门协调联动,各项工作有机联结。我们的每个部门、每项工作,都是和谐城区建设的构成环节,因此,我们必须把和谐城区建设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具体细节之中,事事替人民群众着想,才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才能形成整体协调的工作局面,进而推动和谐城区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2、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突破口,加快规范劳动关系。加快规范劳动关系,以民富促和谐,是我们开展和谐城区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当前我们要把握《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积极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通过大强度、多途径的宣传发动,让劳资双方充分明晓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增强依据法律调整双方关系的自觉性,尤其是要增强企业依法、合法用工的意识、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是积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恶意用工。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少数不法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给劳动者报酬等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切实加大对劳动者的维权力度,维护好、保护好群众的就业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管引导,加快形成健康的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狠抓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快解决用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问题,引导敦促企业依法依规用工,逐步实现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