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前段时间,我与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宣传部、民政局等单位的同志一道,通过对全区街道、有关部门、居民代表的走访调查和座谈,就当前和谐城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过程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于建设和谐城区寄予了高度的期望,并以饱满的热情,立足各自岗位,参与和谐城区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当前仍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家都普遍比较关注,也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思考,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更加深入地推动和谐城区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当前和谐城区建设的基本现状及突出问题 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历来都是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区第十次党代会更是把建设和谐江岸作为未来五年全区的主要奋斗目标之一,使和谐城区建设在全区工作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了突出。近几年来,随着政府许多亲民利民政策的不断出台、工作作风的不断转变,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日益密切,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断得到调适。特别是党代会后,区委、区政府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和谐江岸建设作为全区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高度重视,紧抓不放,相继推出了责任督查行动等一些转变作风、贴近群众、提高效率的工作措施,有效地化解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持续提高。2006年我区治安情况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市城区第一。进入2007年以后,全区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等现象明显减少,市委主要领导三次批示表扬我区的信访稳定工作,和谐城区建设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总体来看,通过全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近两年来我区和谐城区建设的效果是明显的,成绩是突出的。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渐进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宏微观环境下,有着不同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找准确、解决好,和谐社会建设才会不断取得实质性的进步。从我们调查了解到的现状来看,虽然干部群众对目前我们在和谐城区建设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评价较高,但仍有一些直接关系群众生存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这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就业面临诸多压力,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吃饭问题,没有充分的就业,没有规范的劳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就没有根本的保障。从我区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政府对劳动就业给予了高度关注,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解决了大批群众的劳动就业问题,但由于宏观环境的影响,以及其它一些复杂的社会原因,一些群众关心的劳动就业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是部分群众缺乏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导致一些家庭生活困难。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放开,城市居民就业面临着日益突出的压力,特别是一些下岗的40、50人员,在年龄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加上部分人员求职时对待遇和工作条件的高期望、高要求,与自身的低素质、少技能形成强烈反差,虽然政府在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方面提供了诸多优惠和照顾,但相当部分的人员仍然处于无业可就的状态。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固定的薪资收入,使得一些家庭只能依靠社会救助维持生活。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6月,我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共有16194户,享受低保的人员39550人,占到了全区60.36万非农业人口的6.55%。
二是部分企业恶意用工,严重挫伤了群众的就业积极性。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少数不良企业滥用试用期,肆意侵害劳动者权益。这些企业以试用为名,与就业人员达成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合约或协议,只给就业人员提供极低的报酬,甚至根本不给报酬,试用期一过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以此达到低成本或免费使用劳动力的目的。类似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下岗人员不断地在就业、失业的怪圈中循环,严重挫伤了求职者的就业积极性,导致部分人员宁肯坐在家中吃低保,也不愿出门寻求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