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总结(7)

2025-04-27

    八、传染病防治

(一)健全疾病预防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规范要求开展传染病防制、免疫接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传染病防制科,市各医疗单位均设立了防保科,并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重视疫情报告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都实行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通过财政投入,为各医疗单位配备了电脑等网络报告设备,做到了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常年开设传染病专科门诊,市中医院、市三院于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开设肠道门诊。按照肠道门诊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门诊登记和采样检验工作。其他各医疗单位根据情况开设肠道门诊,做好对腹泻病人的医学观察,对可疑患者及时采样送检。各类重大传染病控制达到国家要求,近两年内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重大疫情发生。         (三)医疗废弃物管理。全市36家医疗机构全部落实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2003年以来共回收医疗废弃物312余吨,同时卫生监督所每年都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回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            
(四)计划免疫工作。从1999年开始我市制定了《海宁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全市23家医疗单位经嘉兴市评审全部达到规范化接种室标准,其中新仓、庆云、许村、马桥4家卫生院的接种室达到了浙江省示范接种室的标准。市疾控中心定期举办计划免疫培训班,系统地学习计划免疫理论知识,提高全体计划免疫人员的业务水平。近几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差错接种事故,安全注射率达到100%。从2005年7月份起,我市实行了按周免疫接种制度,提高了免疫接种的及时性方便了群众,使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市计划免疫“四苗”单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四苗履盖率达96%以上,乙肝疫苗及其它常规免疫接种率也分别达到96%以上。制定了海宁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接种单位每年至少2次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房等进行入户调查,每月定期到当地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及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资料。对连续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与本地儿童一样享受免费的免疫接种服务。2004年全市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达到了95.4%。            
(五)实施无偿献血。根据省献血工作实现“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工作目标,深入宣传贯彻《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强化公民献血意识,确保全市临床医疗安全用血的需要。我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已连续四年达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100%以上。             2004年全年采血5687人、采血总量1602.4升,            
    到2004年底,全市有338人累计献血超过1000亳升,有37人累计献血超过2000亳升。2005年110月累计总献血5913人次、献血总量为1415.1升(全市总用血量为1371.8升),并首次开展机采血小板,填补了海宁市的空白。            

    九、病媒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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